道德与法治课程综合性的思考与实践策略
龙源期刊网 道德与法治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程“ “综合性综合性” ”的思考与实践策略的思考与实践策略 作者:张新颜 李敏 来源:《中小学德育》2018 年第 04 期 摘 要道德与法治课程更强调道德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更强调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道 德素养维度和法治素养维度,尤其是法治教育领域的价值更为凸显。这要求教师深化对“回归 生活”的理解,以生活化、儿童化的教育理念,通过融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开展活动体验, 创设两难情境等,引领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在活动中领悟,在思辨中成长,完整地实现道德与 法治课程的教育目标。 道德与法治;课程性质;融合;回归生活 G41 A 2095-1183(2018)04-00-05 关 键 词中图分类号文献编码文章编号 作为对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积极响应,自2016年秋,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 中思想品德课程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这一变化不仅是单纯的课程名称的改变,其课程内 容、呈现以及实施方式也需随之发生调整和改进。科学认识和理解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 系,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将道德与法治教育有效融合、落实,是当前品德教师需要深入研究并实 践探索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我们针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坚持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本 定位,就如何实施适应小学生的特点,开展融合而有效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展开讨论和分析。 课程自更名以来,许多学科教师的理解就是,品德课程在原有的道德教育基础上“增加”了 法治教育的要求和内容;也有不少教师认为,原来的品德教育开始趋向“法律化”,而新教材中 法治教育专册的设置则成为课程转变为“法律课程”的标志。显然,上述认知都是有失偏颇和极 端化的。课程名称的更改与内容的变化并不是单一的、简单的内容加减,或者教育目标的趋向 变更,而是课程结合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对其本身的调整和完善,即道德与法治课程进一 步凸显了法治素养对于公民道德的重要价值,在目标和内容等方面进一步融合和凸显了法治教 育。这一调整是 2002年课改以来,品德课程作为综合课程的形态出现至今,课程的目标、内 容、实施等更加综合的体现。 1.法治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有机构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 和道德素质”。道德和法治从来就不是截然分离的,在先前的品德课程体系中,法治教育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