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模版
XX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模版 1编制说明 1.1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劳动部令第3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3、 劳动部劳安字[1992]1号《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4、 国家安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23]37号《安全评价通则》 5、 国家安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23]79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 6、 天津市安管局津安监管字[2023]84号《天津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7、 SJ30002-92《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8、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标准(详见附件1) 9、 建设单位提供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的相关资料。 10、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泰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协议书。 1.2评价目的及评价范围 1、 评价目的及评价内容 1) 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为建设项目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建设项目未达成安全目的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限度,满足安全生产规定。 2) 安全验收评价内容 ① 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评价建设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 ② 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营状态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2、 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协议书的规定内容,经与建设单位商定:对中芯天津芯片生产厂房、化学品库、污水解决站以及变配电站、锅炉房、油库、空压站、冷冻站、水泵房的设备、设施进行劳动安全验收评价。 由于公司对工艺及产品生产技术保密且芯片生产线工艺设备自动化限度高,人、机分离,安全性能高,据同行业生产实践,发生事故的也许性极小,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劳动安全验收评价结果影响较小,应公司的规定,在芯片生产厂房劳动安全验收评价中,在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仅对其危险性大的芯片生产的辅助设施进行劳动安全验收评价。 3重要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1、 物质的危险危害 芯片生产过程中,使用多种化学物品,厂区内设有储存这些化学物品的化学品库,化学品种类达80种。按照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规定中对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重要危险特性进行分类,该项目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有毒品、腐蚀品等类别,这些物质的重要危险危害为: 1) 有毒有害气体(如AsH3、PH3、SiH4、CO等)如泄漏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易燃爆,有的可在空气中自燃,有的可致人中毒、冻伤、窒息、直至死亡。 2) 易燃液体(如丙酮、异丙醇等)如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明火、热源可引发火灾爆炸。 3) 氧化剂(如过氧化氢等)如泄漏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可引起火灾爆炸。 4) 腐蚀品(如酸类、碱类等)如泄漏与人体接触可引起化学灼伤。 这些危险有害因素的重要物质理化特性,以及化学危险品的贮存、使用的危险性分析详见化学品库单元. 2、 设备设施的固有危险危害 生产设备多,且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多。电气设备有110kV和10kV变配电站的变压器、配电柜、以及各厂房内用电设备及控制系统;特种设备有燃气锅炉、空压设备、冷冻设备、压力容器及多种气瓶和厂内机动车辆;储存设备有储气罐、液氮罐、液氩罐、贮油设备、硫酸罐、氢氧化钠罐等。其重要危险因素有: 1) 火灾爆炸 油罐如自身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或管理不善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锅炉使用燃料是天然气,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一旦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当天然气与空气混合的浓度达成爆炸极限时遇点火源可引发爆炸危险。 2) 物理爆炸 锅炉、压力容器(蒸发器、冷凝器、储气罐)设备、气瓶等,如设备有缺陷或超压安全附件失效或使用不妥,可引发物理爆炸。 3) 触电危险 变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如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因运营不妥、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或设计、安装不规范,安全净距局限性,或违章操作,均也许引发触电危险。如出现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也可引发电气火灾危险。 4) 静电危害 如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内设备、管路防静电设计或施工不规范,或在使用、输送、贮存易燃易爆物质时所产生的静电电荷不能及时消除,或使用有火花工具、穿用不防静电的鞋、服装而产生静电火花,均也许引燃易燃易爆物质,导致火灾、爆炸。 5) 高空坠落危险 凡2m以上各类高空作业点位,其梯、台、道、护栏等常规性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规定或损坏,可引发高空坠落危险。 6) 车辆伤害 厂内各类运送车辆如车辆自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规定或误操作可引发车辆伤害。 7) 机械伤害 空压站、冷冻站、水泵房、锅炉房的旋转、传动设备如无防护罩或损坏,可引发机械伤害。 8) 灼伤 高温设备、蒸气管路等表面,保温、隔热效果不好,易形成烫伤事故。各类使用激光源、红外线光源的设备、机台上,如因光源密闭性不好或损坏或操作不妥,致使光源直射观测者眼睛,将会导致眼灼伤。 9) 噪声危险 空压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在运转时可产生噪声危害。 4评价方法的选取和评价单元的划分 4.1评价方法的选取 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已做劳动安全预评价的实际,安全验收评价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 安全检查表(SCL) 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规定及技术标准,针对本工程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编制安全检查表,以查验项目在设计、施工、交付生产使用时,所采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技术措施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并据此提出改善措施及建议。 2、 专家现场询问,观测法(邀请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配合)。 4.2评价单元的划分 依据已拟定的评价范围及建设内容的实际,本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划分如下评价单元。 1、 总平面布置及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单元 2、 生产工艺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评价单元 3、 化学品库安全评价单元 4、 超纯水制备设施系统安全验收评价单元 5、 锅炉房安全验收评价单元 6、 油罐区、冷冻机房、空压站、水泵房安全评价单元 7、 污水解决站安全评价单元 8、 供配电安全评价单元 9、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评价单元 5.1.2安全检查表 依据GB50187-93 《工厂公司总平面设计规范》、SJ30002-92《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4387-94《工业公司厂内铁路道路运送安全规程》、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3版)、GB50074-2023《石油库设计规范》、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相关法规、标准及现场状况编制总平面布置及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检查表,检查项目及内容见表5.1.2-1。 总平面布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