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典型案例
消防安全典型案例 1、〖案例 1〗克拉玛依大火 1994年 12月8日下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基 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到 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克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谊馆为验 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员、验收 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 796 人到馆内参加活动。16 时 20 分左 右, 由于舞台上方 7 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 引起大幕起火, 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灯光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 体,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 325 人, 其中小学生 288 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 37 人,受伤住 院 130 人。 提示:经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共同调查,新疆克 拉玛依友谊馆“12.8“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 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克拉玛依友谊馆人员及其主管部 门负责人,玩忽职守,对剧厅管理上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消防 安全法规,不重视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工作,汇报演出活动的 组织者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 2、上海商学院——4 人死亡 2008 年 11 月 14 日早晨 6 时 10 分左右,上海商学 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导致烟火 过大,其中 4 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 6 楼宿舍阳台跳 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火灾事故初步判断原因是,寝室里 头天晚上使用“热得快”停电后没有拔下插头,第二天早晨 宿舍来电后因电流过大引发热得快过热并将周围可燃物引 燃所致。 3、中央民族大学——上千女生疏散 2008 年 5 月 5 日中央民族大学 28 号楼 6 层 S0601 女生宿舍发生火灾,着火后楼内到处弥漫着浓烟,6 层的能 见度更是不足 10 米。着火的宿舍楼可容纳学生 3000 余人。 火灾发生时大部分学生都在楼内,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千 学生被紧急疏散,事故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宿舍最初起火 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 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 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 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 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 1300 余件违规使用 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 30 件。 4、东北师范大学——500 学生被困 2007 年 01 月 1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宿舍 2 舍 一楼发生火灾,浓烟将十一层高的整个宿舍笼罩,楼上百余 个寝室的 500 余名学生被困。在浓烟的威胁下,大部分学生 采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等方式自救,但仍有个别 学生因受不了浓烟的熏呛做出将要跳楼的举动。危急时刻, 在消防队员制止下,这几名学生最终被送至安全地带,消防 人员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大火被扑灭,被困的 500 余名学 生被成功疏散到安全地带。确定起火的是该宿舍楼一楼的干 洗店干洗机旁边的一堆衣物,火势很快蔓延,并迅速产生很 大的浓烟。 5、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41 名外国留学生死 亡,近 200 人受伤 2003 年 11 月 24 日凌晨, 位于莫斯科城区西南 部的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 6 号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 造成 41 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 200 人受伤。其中有中国留学生 46 人烧伤,11 人死亡。有几个中国学生就是在火灾时想乘电梯 下楼逃生,结果被困在内活活呛死。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 6、〖案例〗小小火柴头引然大火 1994年 12月31日吉林某学校教学楼一学生在室内吸烟, 将用后未熄灭的火柴棒,随手扔在木质地板上,掉进地板的 窟窿里,引燃地板下的可燃物酿成火灾。火灾烧毁教室 19 间、语音室 1 间、阶梯教室 1 间,过火面积 955 平米,所幸 未造成人员伤亡。 提示:一个不良习惯, 一点小小的疏忽, 却酿成一场大祸。 所以,良好习惯的养成多么重要。 7、〖案例〗蜡烛引起的火灾 1997 年 5 月 23 日凌晨 3 时许, 云南省富宁县洞波乡中心 学校学生侯某在床上蚊帐内点蜡烛看书,瞌睡之际不慎碰倒 蜡烛引燃蚊帐和衣物引起火灾。火灾烧死学生 21 人,伤 2 人,烧毁宿舍 24 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1.5 万元。 提示:晚上点蜡烛照明的情况,在农村学校时有发生,未 酿成火灾纯属幸运。各学校杜绝熄灯后点火的情况出现,防 患于未然。 ★2006 年 6 月 6 某市第三高中发生火灾。由于起火房屋 为土木结构旧房,过火较快,扑救工作难度较大,至次日 3 时大火才被扑灭,从火场中救出 100 多名学生。大火将住在 该校同一宿舍内的 6 名男生烧死,烧毁面积约 500 平方米的 学生宿舍 10 间。起火原因是住在下铺的一名同学夜间点蜡 烛看书,睡着后点燃床铺引发火灾。 ★新疆克拉玛依发生特大火灾学生伤害案 1994 年 12 月 8 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 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 验收团到克拉玛依市检查工作,克市教委组织中小学生在友 谊馆为验收团举行汇报演出,部分中小学生、教师、工作人 员、验收团成员及当地领导共 796 人到馆内参加活动。 18时20分左右, 由于舞台上方 7号光柱灯烤燃附近纱幕, 引起大幕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约一分钟后电线短路,灯光 熄灭;剧厅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致使众人被烧或窒息,伤亡极为惨重。共死亡 325 人,其中 中小学生 288 人,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 37 人,受伤住院 者 130 人。 据调查,发生火灾的友谊馆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馆内存在多处火灾隐患,1994 年 9 月在一次集体活动时,该 馆曾出现过火灾险情,由于及时扑救,幸未酿成惨祸。但这 一切却始终未引起该馆负责人及其主管单位新疆石油管理 局工会和文化艺术中心领导的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消除火灾隐患。该馆领导还将馆内仅有的两名电工派出,演 出时竟由无电工操作证的人员代电工值班。演出当天,通向 剧场外的门只打开一扇,馆内值班工作人员擅离职守,未能 及时打开安全通道。 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个别主 管领导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者和组织者,事先没有考虑和检 查安全问题,火灾发生后又没有及时有效地指挥场内人员疏 散,属于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和自治区教委“两基”评 估验收团有关主管领导对此次火灾也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 责任。 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克市教委副主任唐健,克市教委党 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文化艺术中 心主任孙勇,教导员赵忠铮,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 尔,克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副科长赵征已被撤销行政 职务、开除党籍,并被依法逮捕;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 峰、友谊馆值班人员陈惠君已被刑事拘留;友谊馆值班 工作人员刘竹英、奴斯拉提已被收容审查;新疆石油管理局 副局长方天录已被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进一步审查;克市总工会副主席兼新疆石油管理局工会副主 席岳霖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并由有关部门建议 工会罢免其副主席职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