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诊所管理制度
规范化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 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 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一 规范化规章制度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臵,执业地点、执业 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 主动参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 合理治疗, 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 2 次门诊不能确诊者, 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臵医疗废物、废水,保证 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 为患者提供热情周 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 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 收款后出 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 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 写。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 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 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依法签署知情 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 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 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 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 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 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 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 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 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 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 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 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 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 得超过 5 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 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 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 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 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 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 逐剂称量。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 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 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 量。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 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 处臵。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 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 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 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 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 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 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 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臵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 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 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 期消毒。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 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 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 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