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校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学校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规范学校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落实上级各项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我校阳光收费工 作,根据县局、学区管委会的安排,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 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我校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有计划、分步骤,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校有关收费情况汇 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 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建立了 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在收费工作中按 照 “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 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学校在涉及收费的相关人员中进行 统一思想的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就落 实在他们的执行和操作之中,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 持原则。 二、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校严格按 照京山县物价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 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在学校 醒目的位置张贴由县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刷的教育收费公 示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服务性项目收费经物价部门 批示后,学生一律自愿,不硬性规定。不强迫学生收取上级 审定书目外的任何资料费。 三、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认真贯彻 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 按照市政府、 物价局和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阿 后方项目和标准。学校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 “四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专人负责, 校长一把手负责人对收费全权监督。 四、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校能切 实加强收费的管理, 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坚持 “谁 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学校适 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 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学校所有收费实行 “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截留、挪用和抵充 收费。校长在收费签字上有明确的监督机制,主要是管理透 明化、群众知情化。 五、不断加强规范收费力度,推进学校健康发展。学校 收费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学校声誉和形象,是一项敏感 工程。在收费问题上,每个人的每一举动都对信息发展有着 重要影响。为此,学校制订了规范收费制度,落实了规范收 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 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为 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六、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坚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 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 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收费行为,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防止教育乱收费,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 xx 年规范 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 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小 组,对我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现 依据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与本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大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贯彻实施,未另立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没有以开办 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 长另外收取费用的情况。未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民办幼儿园在制定或调整保教费标准时, 程序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不存在乱涨价行为 ;物价部门 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有完整的备案程序。未在《暂行办法》之 外自设收费项目,幼儿使用的教材均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大连 市教育局指定教材《幼儿园探究式活动课程(B 版)教材》 ,并 免费发放给幼儿使用。我县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 资金拨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 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XX〕870 号)、 《关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公办学前教育 资源保障水平的通知》(大财教〔XX〕869 号)精神,以及《关 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免收托保费政策的通知》大财 教【XX】747 号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 二、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情况 依据 20 xx 年教育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 八条措施》工作要求,我县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每个岛 屿只有一所初中以及一所中心小学,学生流向高度集中,择 校生与本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也不存在 非正常跨区招生问题。 xx 县只有一所高中,为省级示范性高中。20 xx 年,xx 高中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 80%。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 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举办以选拨生源为目的的竞赛、 办班。全县没有民办学校,不存在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 行为。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存在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 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等各种费用。 各学校全面公开学校办学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 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特 别是择校生招生政策、标准、比例等。 三、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 为情况 xx 县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任何民办学校。 四、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 20 xx 年秋季至今,xx 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执行 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 (不包括择校生数 )的 20%;没有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 高收费学生;不存在以民办形式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县没有 涉外办学机构。 五、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我县没有高等学校。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的征订延用了省指定目录 中圈定的项目,经过全县一线教师海选确定每学科一种教辅, 以学生家长自愿订购为征订原则,辅以家长签字的教辅征订 形式操作。征订宣传由教育行政完成,学校召开家长会,下 发 “致家长一封信” , 广泛进行了征订政策的解读。 依据 20 xx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精神,我们对全县中小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生课堂 上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上一季征订品种,未发现省目以外 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 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学校、教师也没有在推荐目 录之外以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七、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中小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存在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现象 ; 也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通过暗示、诱导、动员或者胁迫 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补课或有偿家教活动 ;公办在职教师没 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我们将治理乱收费作为学校办学行 为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每年的《学校管理与发展考核方案》 之中;公办中小学没有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包括租赁、借用 等)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 ;没有以家长委员会、 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行为 ;教育局下发《关于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通知》,组织专 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中小学规范办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 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八、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