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样板房装修工程合同样板
************精装样板房装修合同精装样板房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人) : *******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 *******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工程概况、工期工程概况、工期 1.1 施工地点: ********************。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约***㎡ 1.3 工程项目:****************精装样板房装修工程精装样板房装修工程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 1:工程施工图纸;附件 2:工程施工预算(不包含各种 家私、家用电器) 。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 包工、包料、综合单价承包 方式: 乙方按施工图纸及施工预算的内容实行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 包方式组织施工。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1*年 10 月 15日; 竣工日期 201*年 11月 30日。乙方须尽一切努力争取在 2015 年 11 月 30 日前保质保量完工(实际竣工日期如需延期,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非承包范围 工程造成的,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 ****.00 ****.00 元元 (含税)(含税) 。见附件 2:工程施工预算表。 第二条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 、GB 50327-2001《住 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10—2001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 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执行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 第三条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 开工前 3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房 屋中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办 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材料质量以及工程进度提出意见,并有权监督施工和 勒令停工,直至纠正;。 3.4 甲方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行为,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3.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场所有材料的检查和核对,并有权对不合格材料指令退场。 3.6发包人委派 *** 电话: **** 作为本项目工程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工程进行指导、管理。 3.7 工程变更签证、验收、结算等除需发包人现场施工管理员和发包人代表签署外,还 需经发包人指定人员 *** 签字确认,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方产生法律效力。在发包 人任职的其他工作人员均不负责签认,其签署不产生签收、签证、验收、结算的 法律效。 第四条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进场前交甲方审定。在施 工期间每天对比已审定的进度计划,若发生延迟,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的纠偏措施, 保证按工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4.2 指派 ***为乙方项目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 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项目代表所签署的文 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 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 范和环境保护规定。在施工期间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 4.4 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正常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 验收,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乙方是该工程施工的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安全负全责。工程施工中,乙方应做好安 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乙方应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负责,若工地发生工伤、 事故等事情,乙方负责人必须亲自处理并在两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给甲方。在伤者医 疗期间,甲方有权转乙方工程款给伤者医治,医疗、误工、赔偿等一切费用由乙方 负责。如乙方负责人不作处理而造成甲方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代支后在 乙方工程款中扣减,乙方不得争议。 4.6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4.6.1 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6.2 因进行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相应修理和 损失赔偿的责任。 4.6.3 完工验收前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家具陈设的保护。 4.6.4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4.6.5 负责将装修垃圾及改墙垃圾及时清运,并负责相关费用。 4.8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费 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变更 5.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要求修改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应由甲 乙双方共同商定书面签认,并由甲方造价师审核或确认结算方式后实施;当影响工 期时,可顺延工期。而且由此原因导致增加工程造价的,也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书面签认后作结算依据,甲乙双方存档备案。 5.2 增加或减少工程及顺延工期项目必须填写《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单》并附上变更部位 4.7 自备施工工具,并做好保卫工作,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的照片图纸资料,现场代表签名确认,并报甲方存档备案。 第六条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关于工期的约定 开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准,如遇不附合质量要求的,乙方返 修达要求后或接受处罚为准。 6.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6.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4 因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的因素等,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 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6.5 甲乙双方必须及时对顺延的工期进行确认。 第七条第七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优良。 7.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作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二套,并于完 工后 10 天内送呈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 工程验收资料(提供电子文档) 。 7.3 对于竣工验收中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 乙方应在取得书面整改意见后七天内完成并 重新向甲方报验。 7.4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1)装饰材料的确认、验收(提供材料及格证及签证)。 (2)隐蔽工程验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