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 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 X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X 省 X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中省环保督查要求,结合我X 道管理 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坚持“全面整治、重 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抓主干促支流、抓 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 行为、堆砂行为,清理河道采砂设备,清除堆砂场,覆平采砂区 域河道,清除厂房、管理房等其它设施,用3 年时间,全面规范 河道采砂秩序,实现河畅水清目标。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的河流。以伊 X 及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为重点,推 动全 X 道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所有涉河采砂场点 (三)整治重点 关停取缔所有涉河采砂场点。一是断水、断电;二是移除河 道内采砂设施、设备;三是拆除采砂料台,平复河道内堆积物, 恢复河道原貌;四是封堵入河平交路口。 三、时间安排 全 X 道采砂整治工作从 X 年 5 月 1 日起至 X 年 12 月 31 日结 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X 年 5 月 X 年 5 月 31 日)召开全 X 道 采砂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 要层层召开会议,周密安排部署本次河道采砂环境整治工作。利 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为本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规范阶段(X 年 6 月 X 年 12 月 31 日)县水务局牵 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 排查,按照河道采砂综合治理“两断三清”目标全面进行综合整 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X 年 1 月 X 年 9 月 30 日)各镇(办) 、 有关单位要加强巡查,特别是重点河段要增加巡查次数,变化巡 查时段和手段,加大违法现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确保全 X 道平整美观,河流畅通。 (四)总结验收阶段(X 年 X 年 12 月 31 日)各成员单位要认 真做好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河道采 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河段专项 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本次河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河道采 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景建民担任,副组长 由县水务局局长杨福勇担任,县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交通 局、电力局、文广局、安监局、各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 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由县水务局 副局长程军锋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水务局:负责牵头抓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收 集汇总各方资料形成问题清单,并督导整改;完善河道管理长效 机制,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河道采砂行为,规范涉河建设项 目的审批和监管。 (二)公安局:负责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暴力行为, 打击河道采砂、砂石经营活动中涉黑、涉恶行为,保障专项整治 工作顺利开展。 (三)国土局:负责识别砂石堆放点地块类别,负责清理退 出,并恢复土地原先用途。 (四)环保局:依法查处造成水污染行为,督促采砂场点落 实环境保护措施。 (五)交通局:负责查处采砂及交通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并 封堵非法采砂场点开设的平交路口。 (六)文广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营 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安监局: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采加工场台拆 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八)电力局:负责对所有采砂点的拉闸停电,配合拆除涉 河砂场所属供电设施、设备。 (九)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镇村两级河长制工 作要求,抓好本辖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取缔一切涉河采砂行为, 确保辖区河道安全。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联合 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采 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主动督查与受 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行 动迟缓、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不认真落实督办意见的单位和责任人,经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到 位、拖而不办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 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性,把打击采砂、违法 填河、占河等涉河违法行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到 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参与联合执法的部门要进 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单位主 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 及时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确保整治效果。专项整治活动中,领 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联席会商,开展联合执法,密切配 合,强化协作,形成攻坚合力。各镇(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制止违法采砂行为,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认真履 行职责,服从统一安排,确保河道采砂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水 法》 、 《防洪法》 、 《安全生产法》 、 《河道管理条例》 、 《河道采砂管 理办法》 、 《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重 点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 良好氛围。 (四)严格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 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对症施策,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 机制,变专项整治为常规化管理,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 项目的跟踪检查,不断提高河道执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各司其 职,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治理力度,不断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