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伤赔偿标准沈阳工伤赔偿标准2017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 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 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沈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第 3 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 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沈阳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第 4 款 (三)沈阳市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第 4 款。 (四)沈阳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第 6 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沈阳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1 条。 (六)沈阳市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 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 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沈阳市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 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 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 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 条第 3 款、第 34 条。 (八)沈阳市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 个月的本人工 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 工资的 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 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 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5 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工资 30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九)沈阳市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 个月的本人工 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由 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 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 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 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6 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工资 30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十)沈阳市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 个月的本人工 资, 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7 条。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工资 300%的, 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十一)沈阳市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沈阳市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 前的工资。 3、沈阳市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 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沈阳市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 6O 周岁、 女年满 55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