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农村社会治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浅谈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农村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加、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农村社会治理更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2024年要全面完成脱贫目标,随着农村社会的进展变迁,在较短的历史时期要经历更多的深刻变化。农村社会治理问题,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创新问题。 要深化调查讨论,把握现实情况,社会治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要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治理水平,以增强社会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实现社会治理服务全局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转变社会治理理念。领导艺术上,实现由行政命令向教育引导转变,更加注重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管理方式上,实现由简单管理向综合服务转变,更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建设;工作重心上,实现由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更加注重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作方法上,实现由“堵”向“疏”转变,更加注重用合理引导和科学分析的方法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工作力量上,实现由少数部门负责向齐抓共管转变,更加注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员、全方位参加社会管理工作的新格局。 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一是通畅沟通对话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网络对话等制度,保障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二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完善群众合理诉求反映、矛盾预防调处等长效机制,仔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三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参政、民主决策等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社会治理队伍。 增强社会治理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问题化解在本属区、解决在基层,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加强领导,根据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整合资源、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形成社会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