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协议编号: 技术委托开发协议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地点: 山西晋城 技术委托开发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据实填写项目全称]项目的技术委托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甲方对乙方规定如下: 1.技术目的: [明确项目应达成的技术目的] 。 2.技术内容: [明确项目的技术内容] 。 3.技术规定: [明确项目的具体技术规定] 。 4.应达成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明确项目最终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 第二条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计划完毕研究开发工作: [明确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度] 。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列明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 。 2.其他协作事项: [如有其他协作事项,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写“无”] 。 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据实填写] 。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 2.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如下: [提醒:根据乙方工作进度安排支付时间和方式, 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确需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协议金额的20%。需要预留质保金的,质保金比例不得低于协议金额的10%] 。 第五条 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拟定。 第六条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所有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七条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所有失败所导致的损失,风险责任由 ①乙方;②双方;③双方另行商定[提醒:三种模式选择一种] 承担。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责任甲方承担 [具体比例] %,乙方承担 [具体比例] %。 第八条 在本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所知悉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有关资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披露、泄露,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导致的损失。本条款连续有效,不因协议结束而终止。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据实填写]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据实填写] 。 第十条 甲乙双方拟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毕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研究开发所完毕的技术成果,达成了本协议第 一、二 条所列内容和技术指标的,按 [据实填写] 标准,采用 [据实填写] 方式验收,由 [据实填写] 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行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因第三人指控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付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条款连续有效,不因协议结束而终止。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拟定,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分享,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专利分享权: [据实填写] 。 2.非专利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研究开发完毕的技术成果属于 [明确权利归属方] 方所有。鉴定或报奖排名顺序为: [甲方排名第一或据实填写] ;人员排序 [甲方1,3,5,…;乙方2,4,6,…;或据实填写] 。 3.双方对本协议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据实填写 ] 。 第十三条 乙方运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①甲方;②乙方;③双方[提醒:三种模式选择一种] 所有。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拟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拟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无合理因素迟延工作进度,也许导致技术开发无法按进度计划完毕的,甲方有权规定乙方予以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并补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2.乙方技术开发内容及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协议约定规定的,应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本协议约定规定。返工后仍不能满足协议约定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并补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3.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提供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协作事项,导致乙方无法按照进度计划开展或完毕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乙方可相应延迟工作完毕进度时间。 4.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违约责任] 。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拟定,甲方有权运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技术进步特性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完毕本协议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运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技术进步特性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 ①甲方;②乙方;③双方[提醒:三种模式选择一种] 所有。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拟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双方共同认可的技术风险,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也许或不必要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拟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提醒:三种方式选择一种] 1. 提交晋煤集团协调解决(仅限于晋煤集团内部公司之间); 2. 提交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3.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拟定,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