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清淤安全措施
河道清淤安全措施 工程概况描述: 1、质量:合格, 【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4)要求】 ; 2、工期: 根据工程特点采用以下措施: 一、清淤作业安全检查措施 1、 清淤工程项目组将建立施工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的制度, 由项目部组织实施。检查内容为: A.施工现场安全情况,有无“三 违”现象;B.特殊施工部位安全监督情况; C.临时用电安全情况; D.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性能完好情况; E.机械、油料、配件现 场保卫情况;F.信号装置完好情况;G.住宿区安全、卫生情况。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检查负责人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整 改措施,通知人员进行整改。安全科负责对整改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二、清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 清淤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其穿戴方法要符合要求。 (2)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酒后严禁操作。 (3)挖泥船及辅助船等经常检查救生、堵漏、系缆等设备的技 术性能,确保能满足应变需要。 (4)经常检查本船声号、灯号、旗号、通讯设备是否齐全、良 好。 (5)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6)各种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三、船泊施工安全措施 (1)船泊施工中,作业船配足实用合理的救生器材及消防设备。 施工船只往来及时互相通报,作好可能的碰撞警报工作。 (2)在船泊作业区段设置安全标志和信号装置。 ①在施工区内设置道路、报警、危险、控制、安全、指示等信号。 ②弃土区附近设立安全警告牌,防止来往行人及车辆发生意外。 ③雨季施工做好防滑工作。退水附近竖立提示警告牌。 (3)在施工区域划定生活船、辅助船泊的停靠及修理位置,指 派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4)清淤施工过程中,要防止浮管脱节、拔爆,遇有情况立即 停工,避免泥浆外溢,影响施工质量,危害航道安全。 四、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工地仓库、油驳、船舱等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 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2)职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教育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3)氧气、乙炔气瓶分开设置,使用时地面无易燃物。 (4)船上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填写动火报告,并报上级领导同 意批准后实施,施焊前,必须准备好适当的灭火器材,检查周围区 域,确认无易燃、易爆物品,并派专人看火。作业完毕,认真查看 现场,确认无造成复燃的可能,方可离开现场。 五、防滑、防冻措施 (1)甲板或人行通道有油迹、滑泥等,应及时清除清除或铺防 滑物。 (2)拆除甲板孔盖后,应设临时拦杆、拉绳或用木板盖住,并 设明标志。 (3)通道及甲板无栏杆处应设拉绳等。 (4)甲板水管及水柜应包扎防冻。水管、水龙带用毕放净余水。 (5)装有暖气管的油柜、水柜应及时加热,以防冻结。淡水仓 及压水舱应留有适当余量,以防冻结涨坏船体。 (6)甲板上的绳索应妥善收藏、或加以遮盖,防止冻结。 (7)机舱内温度接近0℃时,要放净不运转的机器内的残水。 (8)勤检查甲板施工机具,采取防冻措施。 六、油料采购、运输、保管安全措施 ①、 疏浚工程项目组全权负责油料采购、 运输、 保管的安全工作。 ②、 油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质保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手续齐全。 ③、对油料实行分类存放且标识齐全。 七、机工、操作工、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①、由清淤工程项目组安全负责人对机手进行登记,持证上岗。 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取得上岗证书的机工、操作工,由清淤工程 项目组予以机械常识、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持有上岗 证机工、操作工监护下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杜绝违章操作。 ②、清淤工程项目组负责机械进、退场运输安全工作。选择合适 的车辆作为机械运输工具并指派专人押运,做到不超载、不超宽、 不超高,捆绑牢固。 ③、机械使用中,安全性能的定期检查由施工队负责,每五天检 查一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责令其停工修复,经施工队队 长确认安全性能恢复后方准投入施工。 ④、项目部将在施工区域划定生活船、辅助船泊的停靠及修理位 置,指派专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 八、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措施 ①、清淤工程项目组将执行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规定。 ②、 对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将执行有限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 准按时、足数发放,对特殊工种的营养品、营养费每月足数发放。 九、临时用电、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①、临时用电、施工照明的线路和设备由持证电工安装,线路安 装必须符合《底压线路规程》标准且每条线路有漏电保护装置。 ②、对电机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控制,确保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 ③、临时用电的日常安全检查由电工负责,每周检查一次且记录 齐全。 ④、施工现场照明符合下表要求。 十、排泥场安全使用措施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排泥场 的排泥区域,充分利用其容量,确保退水畅通。 (2)根据排泥量及退水浓度,逐步加高退水口水位控制挡板。 (3)排泥区应加强风、雨天的维护。 (4)泄水口及排泥场周围设警示牌,提示行人注意安全。 十一、清淤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一)在水上作业施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溺水、碰撞、砸伤、 船体渗漏等)后,必须立即向施工队负责人报告,在报告的同时, 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自救,确因施救困难,可求助于当地海事、工 安、医疗机构、业主单位。在快速全力抢救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 施救和事故调查。 (二)排泥场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围堰溃堰.滑坡 及退水口门倒塌)后,立即通知各施工船舶紧急停机,疏散事故地 段附近群众及机具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应急处理的同时, 向水下土方清淤项目组安生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心报告。项目组安 全生事故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及进行 事故调查。 (三) 在船舶调遣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为减少伤亡和损失, 根据船舶所处位置,就近发出呼救信号,并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转 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者,运送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人员 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件。 (四)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生产事故合立即向项目部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中心报告,在报告的同时,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五)道路交通事故如有发生,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 告台,请求施救,并向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救援指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协助施救和事故调查。 (六)发生火警应先采取自救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拨打 “119”火警电话,并派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组织疏 散现场人员抢救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 疏散周边人员,同时做好伤员的救治和现场保护工作。 (七)食物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医 治,并将预留食物随伤者一并带往医院。 (八)各施工队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 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组织施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九)各部门、各施工队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生产 应急救援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