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版】
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村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 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 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 即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分管和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森林防 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 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 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 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 (初级预案、紧急预 案、危急预案 ) 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 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 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 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列》、《江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 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 、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 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邹明水(党委副书记、乡长 ) 副指挥:罗延寿(副书记) 程丽君(副书记) 曹球锋(乡人武部部长 ) 王 军(副乡长) 桂玉兰(副场长) 程贤武(森林派出所所长 ) 成 员:张跃海、包立国、王全福、胡军、陶光辉、施训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副主任王全福,成员: 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 置工作,具体职责 :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 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 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 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 指导防火救灾工作 ;执行森林防火指 挥部 的决定 ;负责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 织管理工作 ;建立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 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 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等森 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 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 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 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 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 开设防火阻隔 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 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指 挥部核准后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 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 公顷的森林火灾、 2 小时尚未扑灭 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本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 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 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扑火半专业队必须迅速赶扑火 灾现场、各 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 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 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 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 火人员、 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 采取“隔、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 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 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 ;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 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 坚持以专 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 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 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预案的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乡林办及各 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 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补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重点林 区、 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 单位,定期召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 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 6、县直单位、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的森林 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包组包山头 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 , 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 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 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 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