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员管理职责
测量员管理职责 1)施工测量总则 (1)建筑工程的施工测量主要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基槽放线、楼层平面 放线、楼 层标高抄测、建筑垂直高度测量、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建筑物垂 直度及标高测量、 基坑边坡沉降及水平位移变形等。 (2) 施工测量仪器的配备应满足测量内容和精度的要求。直属项目测量仪 器由公司科技部按照项目规模要求统一进行配置、管理;其它项目由各分公司 统一配置、管 理,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保证工程要求的精度。测量仪器由 测量人员使用维护与保 管。 (3)测量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参加国家或当地政府统一培训、考 核,考核 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原则各工程配备测量人员不少 于 2 名,以便进行 复核。 2)测量方案、技术交底 (1) 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测量方案,测量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人员 与技术 部共同编写。可分阶段编写,要求在各阶段施工前 3 日完成编写并报 审。 (2)直属项目测量方案由公司科技部审核、审批;分公司所属项目测量 方案由分 公司技术部门审核,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大型复杂建筑物,特 殊工程施工测量方 案编制完毕后,由公司科技部负责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 审批。 (3)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应进行测量书面交底,主要交代测量工作内 容、测量方法、所用仪器、测量精度、控制点和基准点位置、验收程序及相关 负责人,参加交底相关人员签字。 3) 建筑施工测量基本要求 (1)测量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 ①测量员要遵守项目的各项制度,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安排。 ②认真熟悉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单、图纸会审纪要等资料,做好施测记 录。 ③测量员必须认真填写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保存完好的原始记录,做好 施测日记。 ④认真完成施测项目,要为生产着想,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⑤测量员必须爱惜自己使用的测量器具,认真保养,保持外观清洁。 ⑥对无故损坏仪器或失职导致仪器损坏要追究个人责任,依据损坏程度 进行赔偿。 ⑦测量员工作责任重大,稍有不慎,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或巨 大经济损 失,因此在施测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即测 量员测量后,由项 目责任工程师、质检员和项目总工进行复核(其中工程定 位测量、基槽开挖线、最后 一步土方标高、底板控制轴线、 ±0.00m 控制线 及标高、转换层控制线及标高、主体 标高及垂直度、竣工测量由项目总工复 核后,报公司科技部或分公司技术科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请报监理(业主) 或市政测量部门验收。 (2)测量仪器管理 ①要遵守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过程管理程序,确保使用的测量器具的检 验状态满 足规定要求。 ②各项目测量员根据工程测量工作的需要,有计划的申请仪器的配备, 由项目主 管人签字后,上报公司科技部或分公司技术科,根据工程测量工作 的需要给予配备齐 全,并由领用人签字负责保管,仪器使用只能在公司范围 内,不得外借。 ③测量员在开箱拿出仪器时,应先将仪器箱放置水平,再开取,仪器取 出后应及 时盖好箱盖,以免灰尘落入箱内,仪器使用完后,必须使用干净的 毛刷扫去表面灰尘, 然后再用软布轻擦干净,方可装箱,装箱时确保仪器与 箱内安置标志相吻合,仪器的 目镜向上。 ④测量员在使用完仪器在装箱前一定把仪器角螺旋退回原位,留2-3 扣,以免仪 器装箱时盖不上盖,造成损坏仪器箱,还必须保持仪器箱内外的 清洁干净。 ⑤作业中应加强对仪器的维护,如使用伸缩式三角架,抽出下半段脚架 至适当位 置后,要拧紧箍套上的螺旋,防止工作时脚架自由缩入,造成脚架 与仪器倾覆,但是 也不可过分使劲旋拧此螺旋,损坏螺母。 ⑥作业中还必须先安置好三角架而后再放置经纬仪于架头之上,不允许 将经纬仪 先安置在架头上,然后摆设三角架。仪器放置在三角架架头上,应 立即拧紧中心连接 螺旋,确保作业时能处于旋紧状态。 ⑦仪器在搬动时,应把仪器的所有制动螺旋略微拧紧,但也不可拧得太 紧,以备 仪器万一受到碰撞时,尚有转动的余地。 ⑧在野外作业遇到雨雪时,应立即将仪器装入箱内,当仪器上有雨滴、 汗珠时, 应该用软布擦拭后自行晾干再放入箱内,如工作急需应采取防雨淋 措施。 ⑨冬季寒冷季节使用完测量仪器后,在进入室内时,应打开仪器箱取出 仪器让仪 器逐步适应温度后,再将仪器放入箱内,并立即上锁。 ⑩测量人员使用的仪器,非测量人员不得使用。 11 测量员对自己所使用的测量器具要妥善保管,如在使用中违反操作规程 以至损 坏测量器具的人员或擅自拆卸而损坏仪器,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和教 育,严重损坏应进行赔偿。 12 测量员对所领用的测量器具如: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钢尺、塔 尺、脚架 等保管不当而丢失的,按价值酌情赔偿。 13 测量员在使用仪器期间如出现失准或无法校正的情况下应及时报公司 科技部 或分公司技术科按期送法定维修部门对该仪器进行检验及修理。 (3)测量资料管理 ①测量资料管理 一级管理,施测资料由项目测量员按图纸和技术资料及 责任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施测,施测的资料交项目总工审核后交项目资料员存 档。份数按竣工资料规定执行。 ②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在完成施工测量验线、校核成果、水准点引测成 果及施工过程中各种测量记录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报监理单位审 核。 ③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 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 ±0.000m 绝对高程,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报监理单位审核。 ④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 规划部门 验线。 ⑤基槽验线记录 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 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 、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 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⑥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线,各层 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在完成楼层平面放 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0.000m 楼层放线完成 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当地政府要求,报请测绘单位位、规划部门验线。 ⑦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结构或建筑+ 0.500m 或+1.000m 水平控 制线,皮数杆等,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报监理 单位审核。 ⑧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 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 监理单位审核。 ⑨竣工规划验收 工程竣工后项目应对建筑檐口高度、总高度、工程总 平面图和测绘单位提供的工程定位中给出的建筑物角点坐标进行复合,项 目、公司或分公司、监理复合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报请测绘单位、规划部门 进行竣工规划验收。 ⑩沉降观测记录表 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 程,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 工作,项目部须及时收集沉降观测记录并存档。无论有无第三方观测,所有 项目必须自行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竣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4)测量复核制度执行 ①工程定位测量复核 A. 检查审核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数据、平面控制坐标和高程控制的 正确性; B. 核算设计总图坐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