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战略合作协议
独家战略合作协议独家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乙方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鉴于: 甲方作为公司, ;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战略合作伙伴,致力于 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其各自的优势,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经双方 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就业务的独家战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定义定义 本协议中,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1、,指甲方已开展的各项业务。 2、代理区域,即独家战略合作的特定区域,在本协议中指。 3、 代理期间, 即独家战略合作期限, 在本协议中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内。 4、乙方平台,指乙方美国公司和在中国境内的全部关联公司,以及乙方指定的 合作伙伴。 5、销售额,指独家战略合作后甲乙双方合作订单中,甲方向其用户收费所获得 的实际款项总和。 6、净利润,销售额减去渠道成本即为净收入。即:净利润=销售额-渠道成本。 7、渠道成本,指乙方根据本独家协议向甲方收取的佣金或费用。 8、独家战略合作,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再接受任何甲方同业第三 方的委托, 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 但乙方本协议签 订前已经开展本协议下下业务的客户除外。 双方对本协议所涉名词有不同解释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甲方行 业内的一般规定进行解释。 第二条第二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双方陈述与保证 1、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按设立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 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2、双方均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第三条第三条 合作内容及期限合作内容及期限 1、甲方为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独家服务。 3、 甲乙双方的合作费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日给予结算并支付 (遇节假日顺 延) 。 4、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初始合作期,即甲方须保证初始合作期的销 售额达到元,否则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初始合作期后,双方严 格按照本协议第十条本协议第十条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条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宣传、促销、信息传播及展会等推广产品的活动。 2、甲方负责客户拓展、客户关系维系、客户服务等。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单次订单完成后移交其所掌握的文件及资料,并要求乙 方寄送至指定地点。 4、甲方在给乙方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并且要求 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订单; 若因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而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由不可抗力导致的订单延期或无法完成的订单,在不可抗力事 由结束后乙方须继续履行) 。 5、甲方对乙方寄送的文件、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接收。 第五条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独家服务:乙方平台仅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不得再接受任何甲方同业第三 方的委托,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订单,完成乙方指定的产品相关服务。 3、 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其所应提供的客户文件、 资料, 并有义务依照双方约定, 向甲方或甲方客户转交相关文件、资料。 4、乙方应当安排专门的人员回答甲方所提问题,以保证甲方能准时、完整、合 规的完成美国工商财税法服务。 5、乙方须及时业务的变化信息给甲方,确保不因该变化影响本协议下订单的顺 利完成。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宣传、促销、信息传播及展会等市场推广工商财税 法产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活动、提供宣传资料、讲师咨询等。 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其他本协议下未约定的业务,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单独 收费,但必须与甲方协商。 8、因甲方或甲方客户未能及时支付第三方费用,而导致甲方义务无法实现的, 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中所称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协议目 的而产生的官方手续费、注册费、文件公证费、认证费、翻译费、宣誓费等。 第六条第六条 合作结算合作结算 1、甲乙双方的合作的产品中有部分非标产品,因此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应根据 甲方订单的具体情况而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结算确认。 2、甲方应将乙方渠道成本汇入乙方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第七条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1、在协议约定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使用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志等资 料对外进行合理、适当的宣传并告知对方。 2、双方各自的企业名称、商标、标志等资料的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本协议终止 后,如一方需继续使用、复制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志等资料,应取得对方 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第八条 保密条款保密条款 1、双方承诺严格保守独家战略合作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内容、 合作细节、所涉金额等,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 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 手中。 3、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协议内容、合作细节、费用结算价格、以及 其他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泄露,责任 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正常执行完毕后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永久有 效。 第九条第九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 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 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不可 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 (1)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 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政策变动、以及根据 中国或美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行为。 (3) 社会异常事 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4)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 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 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 即互相协商, 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 减少到最低限度。 (4)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十条第十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1、如乙方完成了甲方的订单,甲方逾期未支付渠道成本的,每逾期 1 日,按未 支付部分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结清为止。 2、双方应当全面、及时的履行本协议之约定,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当就 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损失之责任。 3、乙方不得再接受任何甲方同业第三方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