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验收标准规范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使用范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项目 允许偏差 轨距与设计尺寸偏差 跨距<19.5m ≤3 跨距≥19.5m ≤5 单轴中心线 平直度偏差 ≤3 与基准线偏差 ≤3 轨道 纵向水平度 <1/1500柱距 横向水平度 <1/100轨宽 全程轨顶标高高、低差 ±10 轨道同断面两轨顶标高偏差 ±10 轨道间隙 一般接头 1~2 温度接头 4~6 温度接头间隙设计偏差值 ≤1 轨道接头 横向错口 ≤1 高低差 ≤1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值 主梁跨距偏差 ≤5 主梁挠度 0.9~1.3 桥架对角线允许偏差 箱型梁 ≤5 单腹板或桁架梁 ≤10 箱型梁旁弯度 <1/2000跨距 单腹板、桁架梁旁弯度 跨距L≤16.5m ≤5 跨距L>16.5m L/3000 箱型梁小车规矩偏差 距端 ﹢2~﹣1 跨端 跨距﹤19.5m 1~5 跨中 跨距≥19.5m 1~7 续表 项目 允许偏差值 单腹板和桁架梁小车轨距偏差 ≤3 小车轨道高低偏差 轨距≤3.5m ≤3 轨距≤4m ≤5 轨距>4m ≤7 小车轮跨距偏差 ≤3 大车轮端面偏斜度 ≤L/1000,且两主动轮(或从动轮)偏斜方向相反 同一平衡梁上两车轮同位差 ≤1 同一端距离最远两车轮同位差 ≤3 大车轮垂直偏斜度 ≤L/400 各传动轴晃度 ≤1 注:L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 1.6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 1.6.1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4.8节的规定进行。 1.6.2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活,无卡涩。 1.6.3齿轮箱应无渗漏,手孔盖及垫料等应严密。 1.6.4各部分铆钉、螺钉应齐全、紧固。 1.6.5各滚筒、吊钩滑轮和车轮等部件经外观检查应无伤痕、无裂纹。 1.6.6相连接的各传动轴应无弯曲,晃度允许值为1mm。 1.6.7各轴应传动灵活,吊钩、滑轮及传动轴的轴承应清洁,注油装置齐全。畅通;添加的润滑剂应符合制造厂要求,间隙应符合9.2.12条规定。 1.6.8传动齿轮、联轴器等外露的传动部件应装设保护罩。 1.6.9小车车轮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1.7桥式起重机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支撑起重机的桥架厂房为单排柱子时,在未安装屋架使厂房形成整体框架以前,不得起吊,特殊情况下须提出措施,并经审核批准。 1.7.2起吊机具应经负荷试验合格。 1.8桥式起重机吊装后应检查下列各项并符合规定: 1.8.1行走机构的检查应以主动轮外侧面为基准。 1.8.2大车各车轮端面应与轨道平行,偏斜度p应小于l/1000,且两个主动轮或从动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1.8.3装在同一平衡梁上的两个车轮同位差应小于1mm;同一端梁下距离最远车轮间的同位差应小于3mm。 1.8.4大车轮在轨道上对轨道的垂直偏斜应小于L/400,车轮上边不得偏向内侧,车轮与轨道应无间隙。 1.8.5大车轮缘与轨道侧面应有足够间隙,在各种气温条件下轮缘不应卡钢轨。 1.8.6所有固定零件应按图纸要求加装锁紧装置。 1.9桥式起重机制动器检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9.1制动系统各部分动作应灵活,销轴无卡涩。 1.9.2制动轮和制动瓦上的制动带在制动时应贴合良好。 1.9.3制动瓦张开时制动轮两侧间隙应均等。 1.9.4短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见得单侧间隙应符合下表规定。 制动轮值 100 200 300 允许间隙 0.6±0.1,且两侧均匀 0.8±0.1,且两侧均匀 1.0±0.1,且两侧均匀 1.9.5长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间的单侧间隙,宜为0.7mm~0.8mm,且两侧均匀。 1.10起重机组安装时,构件焊接应符合重要结构焊接的规定;焊条应经检验合格。 1.11起重机钢丝绳的检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钢丝绳应有断裂强度的证明文件,如无证件,应切下一段1500mm长的钢丝绳作单丝抗拉强度试验,以单丝抗拉强度总和的83%作为该钢丝绳的抗拉强度; 1.11.2钢丝绳的品种、规格和强度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时应更换或降负荷试用; 1.11.3穿钢丝绳必须保证钢丝绳在滚筒终端紧固、可靠。 1.12桥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负荷试验,实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12.1机械、电气、安全等设施安装齐全,正式或临时电源安全可靠,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合格,试运行动作正常,各种操作装置动作方向已标明,操作方向与运行方向经核对无误,继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1.12.2起落大钩的各档调节控制装置应能灵敏、准确控制; 1.12.3起重机的过卷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及轨道阻进器的连锁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并经试验确认灵敏、可靠,限制位置应作出标记; 1.12.4屋顶、屋架上悬挂的锁具、行车梁上的杂物和插筋等应清理干净,轨道上无油脂等润滑物质; 1.12.5起重机司机已取证; 1.12.6桥式起重机名牌已安装; 1.12.7各制动器内的油脂适合环境温度的要求; 1.12.8盘动各机构的制动轮,旋转应无卡涩,制动器灵敏、可靠; 1.12.9负荷试验用的荷重物重量应准确,并不得使用正式设备做荷重物; 1.12.10做好试验时所需的测量准备工作。 1.13桥式起重机的试运转应包括试运转前的检查、空负荷试运转、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运转。在上一步骤未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转。 1.14桥式起重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操纵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