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星级影院标准
国家星级影院标准--电影院星级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电影放映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高电影院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质 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照《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影院星级评定采取自愿原则。 电影院星级评定,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的《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试行) 进行。 第三条星级的高低表示该电影院在设备设施、视听技术条件及服务项目等方面所达到 的不同标准。星级标准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依次划分电影院的等级,五星 为最高级。 第四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负责全国电影院星级评 定的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四、五星级电影院的评定及三星级电影院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经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备案,可设立省 级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一、二星级电影院的评定,三星级电影院的初 评及四、五星级电影院的初审、推荐工作。 省级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检测设备。 第五条申请星级电影院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电影院或从事经营放映电影业务的影剧院、文化宫(馆)、俱乐部、 礼堂等放映单位; 二、具有卫生、消防、环保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 三、电影院(包括多厅影院的所有厅)必须配有固定式电影放映、还音设备和《数字 电影技术要求》(暂行)规定的条件; 四、营业放映电影三个月以上。 第六条申报一、二星级电影院,应当向省级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电 影院星级申请报告》。 评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依照《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试 行),组织检测组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和测试并形成《检测报告》,由专家根据《检测 报告》对电影院进行评审和定级。符合标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 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星级证书》,授予相应的《星级标志》。评定结果报总局电影院星 级评定机构备案。 申报三星级电影院除按上述程序报批外,还需将相关材料和评定结果报总局电影院星级 评定机构审批,经批准后,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星级证书》,授予《星级标 志》。 第七条申报四、五星级电影院,应填写《星级电影院申请报告》,经省级电影院星级 评定机构初审后,报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初审时限为30日。 第八条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收取有关材料后,根据《电影院星级评定要求》(试 行)组织检测组逐项进行实地枪查和测试并形成《检测报告》,由专家根据《检测报 告》对电影院进行坪审。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相应的《星级证书》, 授予相应的《星级标志》。 总局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评定决定。 第九条一院多厅的电影院,各厅均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应有超过75 %以上 数量的影厅达到所申请的星级标准,其余影厅允许降低一个星级标准,才能评为该影院 所申请的总体星级。 第十条 对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的评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收到评定通知30日内向国 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复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应自收到复审申请60日内作 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已评定为星级的电影院,扩建、改建后须按本办法重新评定。 第十二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对星级电影院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工作由总局和省级 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年检结束后,由年检部门写出审核报告。达到原星级标准的在《星级证书》 上加盖验审合格章。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电影院应限期整改,并由年检部门重新复核, 复核通过的按程序在《星级证书》上加盖验审合格章。 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原星级标准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星级资格,并收回《星 级证书》和《星级标志》。 第十四条星级电影院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通报批 评和处罚,或观众对电影院观映条件、放映质量、服务水平意见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的处理。 情节重的,由原发证机关作出撤销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电影院在申评星级电影院时行贿、弄虚作假的,取消已评定的影院星级,并 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评星级电影院。电影院星级评定机构、检测组、专家组的人员在电 影院星级评定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者,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星级标志》、《星级证书》和申报电影院星级的各种表格,由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复制和使用。 第十七条《星级标志》应置于电影院的显著位置,并按规定悬挂。 星级电影院可以将《星级标志》印制在本影院的宣传品上。 第十八条本办法白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 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 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 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201座以上; 大型801座〜1200座; 中型501座〜800座; 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 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 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 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