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与社会的论文
关注健康,保住农民工的本钱 时间的的推移,眼看着春节就要过去了,历经艰难才可以返乡和家人团聚的 农民工们又得忍着不舍,伴着无奈,眼含热泪和家人们告别,为了全家的希望而 去异乡奋斗了。可日复一日的辛勤,却不能换来一些意外的消失。在新一年的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开始了,可农民工的健康保障何去何从? “小病拖一拖,大病扛一扛,实在不行上药房”、“小康小康,生病住院, 全部泡汤”、“不怕穷,就怕病”……这些话不是哪部小品里的台词,而是一些 农民工讲述的切身感受。 很多人认为,农民工就是餐风露宿,在城里贡献体力的建筑工人,是不文明、 没文化、没教养甚至是犯罪的代名词。而农民工真正的定义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 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 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 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 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 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 革命前辈教育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对于农民工来说更是如此,健康的身 体才是农民工的本钱。有农民工表示:“像我们这一行每天早上7点不到就开门, 晚上三点才休息,身体不好的人很难做到这样的,所以健康对我们十分重要。” 健康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打工者更关注的是生病后影响工 作或赚钱的机会。 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 亿人左右,是我国最大的迁移人口。所以农民工对人群健康有着密切联系,主 要表现为迁移对迁移人口本身健康的影响和对迁入地人口健康的影响,其中又以 人口迁移与传染性疾病传播和流行的关系最为密切。由此可见,对农民工的健康 教育与健康促进存在着必然性和紧迫性。 可是农民工群体的健康内涵的理解现状让人担忧,农民工的健康意识普遍较 低,对健康内涵的认识还处于生理层次,常见疾病传播途径的知晓率不高,且存 在一定误区;有强烈的健康需求,但参与健康维护的观念意识淡薄,健康责任观 缺失,普遍寄希望于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健康服务。据调查显示,部分农民工对 健康内涵的理解仍停留在生理功能的基本正常的较为消极的健康观,有20. 5%的 人认为健康是“身体强壮、精神饱满”;17. 8%的人认同健康是“抵抗力强、没有 疾病”的观点;有28. 1%的人认为健康应是心理生理的健康;只有30. 8%人认同 “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三方面”健康的观点。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 两种:一是农民工本身的内在因素。农民工思维上受到农村社会传统文化的束缚, 并且由于受教育程度低造成该群体对新信息的弱接受能力。二是由于城市在社会 制度、社会网络和群众心理等各方面的排斥,这些排斥使得农民工群体由于获得 收入能力受到剥削以及机会的丧失,而带出低收入、疾病、人力资本不足、社会 保障系统的软弱无力、社会歧视等一系列问题,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 缺乏享有健康服务的机会,农民工更易产生被歧视感和羞愧感。 如何才能对农民工进行正确的健康教育呢? 首先要提高农民工的健康意识,摒除传统观念。 在身份上,农民工既是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又是离乡背井的打工者,从以血 缘、地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网络转变为以业缘关系为主的社会网络,会造成文化上 的空间分离,在知识、态度、信仰、价值观和认识方面产生了文化冲突。作为农 村中的流出者,尽管已经生活在城市之中,形式上虽完成了由农村趋向城市一种 空间转换,却仍是以农民的视角来看待问题,未能有效实现视角转换,容易在文 化观念上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固的一套属于自己的、不同于城市现代化的方式和价 值观念,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健康文化匮乏的环境中,对健康这种社会意识缺乏了 解和感性认识。 一、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 发放传播材料、组织统一学习、大型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 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 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 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 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提高对有关疾病的意识。 其次,强化的政府责任 一、加快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确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公益性和福利 性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政府责任真正到位,才能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障 制度的健全和发展。首先,要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的问题,必须打破城 乡分割的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使他们能够在城市 获得长期合法的居住权,给予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待遇;其次,建立城乡统筹就 业的组织领导体制。应成立全国城乡统筹就业的领导小组,总揽全局,统筹规划, 组织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协调解决各地区、各部门等方面的利益矛盾。各 级政府要相应地成立城乡统筹就业领导机构,负责总体方案和各项政策的协调、 制定与实施。再次,企业作为农民工群体的直接受益者,应承担农民工医疗保障 制度的主要缴费责任,要意识到农民工医疗保障与劳动力资源之间的关系。当然, 农民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关义务o农民工医保制度通过农民工个体 承担一定比例的参保费用,在农民工可承受的范围内,分担企业的经济负担。同 时提高农民工的控费意识,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立法进程,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制度建设。在劳动法、老年人、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处于城市化和市场化转型的实际,应 加紧制定针对新的最大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法律和法规,以切实维护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对农民工的医 疗保障资金的投入,明确资金的来源;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过程中的权、责、利关系,明确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改善农 民工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方式,依法管理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在有条件的地方 推进商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此来增加农民工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还要设立相 应的仲裁机构来解决医疗经费支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各级劳动行政部 门肩负劳动法规政策的检查监督职能,应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查处纠正,予以经济制裁 和行政处罚,并在农民工权益受损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帮助农民工 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开展城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 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 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 的发生和流行。 四、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 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 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训;和自我救护技 能培针对女工生理特点,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