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
pprqICS xx. xx. xx x xx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彳亍业标准 SL/T xxx-20XX 国家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 The recognition standard of national water project heritage (征求意见稿) 请将你们发现的有关专利的内容和支持性文件随意见一并返回 20XX - XX - XX 发布 20X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Ill 国家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1 1 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内容与指标2 4.1 一般规定2 4.2 遗产价值2 4.3保存状况4 4.4管理状况5 5 评价方法5 5.1指标与赋分5 5.3分值计算5 5.4 等级标准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7 国家水利工程遗产评价计分表样7 参考文献9 » r—i— 刖5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 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5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分类与定义; 评价内容与指标; 认定方法; ——分值计算; 定级标准; 计分表样。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办公厅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英华朱云枫李磊万金红周波张念强雷伟伟 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XXX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XXX 国家水利工程遗产认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工程遗产的评价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水利工程遗产的评价,其他等级水利工程遗产的评价及涉水遗产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年修订)。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7K利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water project 历史时期为消除水旱灾害或开发利用水资源而修建的各类水利及相关涉水工程。按照服务对象可 分为防洪工程遗产、灌溉工程遗产、运河工程遗产、供排水工程遗产、水土保持工程遗产、水力发电 工程遗产和他类涉水工程遗产。 3. 2 防洪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f I ood contro I project 历史时期为控制、防御洪水以减免洪灾损失而修建的各种蓄、泄、挡洪等工程。 3. 3 灌溉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i rr igat ion project 历史时期为确保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而修建的各项灌溉排水设施的总称。 3.4 运河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cana I project 历史时期为沟通不同河流、水系或海洋,发展水上运输而开挖的人工河道和为维持运河正常运行 而建设的附属水利工程所组成的工程体系。 3.5 供扫E/k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water supp I y and dra i nage project 历史时期为人类的生活、生产和消防提供用水和排除区域涝水、地面积水和污水等而修建的各项 设施。 3. 6 7卜土保持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soi I and water conservat i on project 历史时期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水土资源而修建的水利建筑 物。 3. 7 7卜力发电工程遗产 her i tage of hydropower project 历史时期为将水能转换成电能而修建的工程设施总称,包括水库大坝及相关附属建筑物,水电站 及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如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和机电设备等。 3. 8 他类水利工程遗产 other types of water project her i tage 上述类型之外的水利工程遗产,主要包括城市水利工程遗产、景观水利工程遗产、水利机械工程 遗产等,以及水利管理机构旧址、水利祭祀建筑和纪念性建筑等遗产。 4评价内容与指标 4. 1 一般规定 4.1.1水利工程遗产包括水利工程体系和单体水工建筑,分在用类工程遗产和遗址类工程遗产。 4.1.2水利工程遗产要素主要包括工程本体、周边环境、历史信息记录载体和附属于工程的非物质文 化遗产等。 4. 1.3水利工程遗产的建成时间不得少于100年,价值较高者的创建时间可延至1949年。 4. 1.4水利工程遗产的评价应体现尊重历史、尊重自然、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理念,宜体现遗产 类型和区域分布均衡的原则。 4. 1.5水利工程遗产评价从遗产价值、保存状况和管理状况三个方面开展。 4.2遗产价值 4.2.1遗产价值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a)历史价值。包括以下三项指标: 1)悠久度:工程的创建时间或现存主体工程的形成时间。 2)见证度:对某一时期国家或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军事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知名度:相关事件的重要性或历史人物的知名度。 b)科技价值。包括以下五项指标: 1)基础科学: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水利基本理论的创新性认识或总结。 2)规划思想:规划理念的先进性;治理方略对当时当地地情和水情的适应性;工程选址和布置 的科学性或合理性。 3)工程技术:工程结构设计、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和工艺等方面的代表性或因地制宜性。 4)工程管理:管理体制对工程运行有效性与持续性的作用。 5)科技交流:工程承载的科学技术的交流广度与深度。 c)生态价值。包括以下三项指标: 1)生态理念:工程对自然的尊重程度。 2)生态维护:工程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程度。 3)环境提升:工程与水体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及其艺术效果;工程景观的观赏性。 d)经济价值。包括以下两项指标: 1)国家整体发展:工程对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2)区域发展:工程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e)社会价值。包括以下三项指标: 1)科普教育:依托工程而开展的科普、教育活动类型及其效果。 2)宣传传播:围绕工程所做宣传、传播途径的丰富性及其效果。 3)记忆情感:工程在知识记录、文化精神传承、社会凝聚力产生等方面的效果。 f)文化价值。包括以下两项指标: 1)文化多样性:工程所体现的民族文化、区域文化和宗教文化的多样性。 2)非物质文化:附属于工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4. 2. 2遗产价值评价指标及赋分范围见表lo 表1遗产价值评价指标及赋分系数 评价内容 评价指标 赋分范围 历史价值 (18 分) 悠久度(7分) 隋前6-7分,宋前4-5分,其他1-3分 见证度(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