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
第一章 1. 风险:保险活动中,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后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 保险学中,危险=风险 2.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 3. 风险的种类: CD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现象和物理现象造成损失机会的风险 社会风险: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 技术风险) C2)按风险导致的结果分类: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收益风险: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C3)按风险发生的环境分类: 静态风险:是在社会经济正常的情形下,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运动作用 或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风险 动态风险:是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变动引起的风险 (4)按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 基本风险:是指特定的社会个体不能控制或预防的风险(多与经济失调、 政治变动、特大自然灾害相联系,一旦发生往往影响很大) 特定风险(是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风险) C5)按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 财产风险:物质财产遭受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因过失或侵权行为,对他人在合同、道义或法律上负有经济 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犯罪 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人们因疾病、意外伤害、衰老、残障、死亡等导致本人或其 亲属经济生活不安定的风险 (6)按风险发生的条件分类 实质性风险:社会和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社会财富损毁和影响 人们生命安全的风险 非实质性风险(道德风险:由于人的故意和恶意行为而导致财产受损、 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风险;心理风险:由于人们疏忽大意或不负责任 而引起的风险) 4风险管理的过程: (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损失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发生,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降至最低;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 损失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尽可能减少直接和间接损失,使其尽快恢复到损失前的 经济状况 (二)风险识别一风险管理的基础 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全面、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风险,以 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 (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 一般从风险的损失概率(损失机会)、损失程度和风险损失的变异程度(波动程 度)三方面进行衡量 (四)风险处理 (1)风险回避(损失规避、损失回避)(2)风险(或损失)预防和控制(3) 风险自留(自担)(4)风险转移 (五)风险管理评估 5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 (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 以风险为管理对象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 (三)保险与风险管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保险经营效益的好坏,要受风 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的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发展又相互促进 第二章 1有关保险的学说流派: (一)损失说(损害说)[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移说,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财产共同准备说] (三)二元说(择一说) 2保险的定义 (一)广义的保险:集合同类风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 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 (二)狭义的保险一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 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 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3保险分类: (一)按保险经营的性质分类 商业保险:按照商业原则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社会保险:国家在既定的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 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一种社 会保障制度 政策性保险:政府为了支持特定政策的实现,运用普通保险技术开办的保险 (二)按保险标的分类[(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 险;(广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狭义的财产保险: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 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当债 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 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属于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 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证人处获得补偿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按保险的经营基础分类 寿险:人寿保险 非寿险: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 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短期健康保险 (四)按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类 营利保险:以追求利润作为经营目的的保险;非营利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保险 (五)按实施方式分类 自愿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自愿组 合而建立的保险关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 立。 强制保险(法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在投保人和保险 人之间强制建立的保险关系 (六)按风险转嫁层次分类 原保险(直接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再保险: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保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 公司的行为 (七)按投保方式分类 团体保险:以特定的团体作为投保人,以团体中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作为被保 险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 个人保险:以个人作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 4保险的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风险,经济补偿 派生职能:融通资金,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 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 5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保险密度是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 第三章 1. 保险合同:保险契约,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 致的协议 2. 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名合同,保障性合同,附和性合同,双务有偿合同,诺成 性合同,最大诚信合同 3.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主体是指根据保险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 (1)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投保人、保险人: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 定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 投保人:向报喜那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要具 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人(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 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收取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资格条件、经营范围限 制;一般采取保险公司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