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教学校
辽宁特教学校 篇一: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区)评估细则最新(特殊教育)9 辽宁省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督导评估细则(特殊 教育100分) 37 38 39 40 41 篇二:辽宁健身教练培训学校哪家靠谱? 辽宁健身培训学校哪家靠谱? 最近有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我们当地的一些健身教练组团 去了北京学习,一个是人多可以团报,另一个是可以互相照 顾。他们都没有选择辽宁健身教练培训学校,究其深层次的 原因,一个是当前的辽宁健身教练培训学校总体上来说还不 够成熟,另一个就是考证的难度。 北京等地的健身培训学校与辽宁相比,不仅仅是在区位上 有一定的优势,而且像星航道之类的学校都集结了北京威尔 士等顶尖健身俱乐部的明星教练来做导师,他们常年在一线 执教,对健身工作中的知识运用和问题处理都有独到的方法 和丰富的经验。所以学员们通过两个月的全程实战学习, 在全国首创的Chatopus学习支持下基本可以顺利通过国 家高级私人健身教练证书。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证书在全国 的通过率只有30%多,但在星航道达到了 96.9% ! 北京星航道的学员在就业市场的受欢迎程度也超乎想象, 沈阳市的各大健身房中,每20名健身教练中就有6名是星 航道的学员,这个比例远远超过了辽宁健身教练培训学校, 可以说,从这里毕业了根本不愁找工作的事儿! 篇三: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 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 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 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 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 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 建筑物、构筑物注①、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 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 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 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 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 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 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同时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注②。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 乡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 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45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农村宜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逐渐实现小班化,小学阶段每班30人,中学阶段每班 40人。 6、每个县(区)建一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学校,能满足10 个教学班(500名)以上学生住宿、生活和教学、实践活动 的要求。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 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科学教室、音乐 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 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 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 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 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 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 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教 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 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 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 档案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 传达值宿室等管理用房。 小学设置少先队室;初中设置共青团室。 四、生活服务用房 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 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 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 房。 五、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 部门批准,可增设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学校网点布局 一、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 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 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 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 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 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二、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 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应跨越铁路干线、高 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交通主干道上学。 第九条校址选择 一、新建、迁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一定要选择在确保 师生人身安全和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 二、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 坦开阔或地势较高、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 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 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 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 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三、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注③的 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四、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 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 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为了保证具有安全、安静、卫生的教学与育人环境, 学校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水、尘埃的污染, 尤其是主要教学用房应与铁路、交通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 航线保持足够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与公路干线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 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第十条校园规划设计 、总体规划设计应做到:各组成部分功能分区明确、布 局合理、联系方便,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应协调一致,与校 园绿化、美化融为一体,构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以便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活动、交流 的环境空间。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和办公用房可设在同一 幢楼内,但应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联系方便,避免相 互干扰。校园内的生活用房不应妨碍教学区的建设与使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