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工程名称:三里屯社区起步住宅小区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急性职业中毒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规范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 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1目的 确保一旦出现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及时采取有 效的卫生监督措施,迅速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及时救治 病人,使事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得到控制。 1.2概念 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 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 命的病变。 1.3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现或接到我县境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时,本预案即启动。 1.4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机构 1.4.1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 全员等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以往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常年发生情况,预测当年 急性职业中毒发生的可能性,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检查督导方 案的实施;培训应急处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征集、调用应急 处理工作必要的仪器、物资和交通工具;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 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各成员 单位之间的合作配合,讨论决定应急处理之中重大问题,负责向上级 汇报处置情况。 2. 报告和受理 2.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者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受急性职 业中毒或者疑似急性职业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医疗卫生单位为责任 报告单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者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的负 责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1.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获得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急性职业中 毒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 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2.1.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体 征、死亡人数、就诊单位、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2.2受理 应急报告受理由县卫生监督所指定人员承担,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度。其职责为: 2.2.1使用统一的《河北省卫生监督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登记 表》如实记录报告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事发场所、单位及其地 址,可能发生原因,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症状体征,死 亡人数及就诊单位等,同时复述记录内容以保证记录正确。 2.2.2告知报告单位或人员及时保护现场、积极做好护送病人诊治等 工作。 2.2.3立即按有关工作规定和程序报告单位领导。 2.3紧急报告 2.3.1报告范围和标准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属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报告范畴,县卫生监督所应实施紧急报告程序。 2.3.2报告内容、方式和时限 ⑴初次报告。在对事件核实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向本级人 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为: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 程度、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报告单位、报告人 员及通讯方式等。 ⑵进程报告。及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 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的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 施等内容。重大及特别重大事件必须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⑶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 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3.1.1组织、指挥和通讯等工作准备: ⑴组织人员,包括监督所、疾控、医疗单位有关的领导、卫生监督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等; ⑵明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⑶配备车辆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1.2调查表和文书的准备: ⑴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 ⑵职业中毒报告卡; ⑶急性职业中毒个案调查表; ⑷现场采样记录表; ⑸有关样品送检单; ⑹有关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卫生行政 控制决定书、封条、证据先行保存处理决定书。 3.1.3现场采样仪器准备: ⑴现场快速监测检验仪器,如采样袋、气体采样仪; ⑵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测定仪; ⑶充电式个体气体粉尘采样仪; ⑷直读式干湿温度计、风速仪等。 3.1.4防护器材准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眼镜、衣服、口罩。 3.1.5急救治疗药品准备。 3.1.6参考资料准备:《劳动卫生学》、《职业病学》、《现代医学》、《现 代劳动卫生》、《中华职业病学》、《职业病临床指南》、《实用内科学》、 《车间空气检验方法(三)》、《作业场所空气和生物材料检测推荐方 法》、有关药物手册。 3.2现场调查与处理 3.2.1现场调查 ⑴一般情况调查:单位名称、性质及隶属情况、地址、电话、引起中 毒原因、接触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中毒时间、地点(车 间)、产品名称、生产时间、有无各类规章制度等。 ⑵职业史调查:主要调查接触工人、中毒者和死亡者的职业史、可能 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等。 ⑶工艺过程:要了解简单的生产工艺过程,对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化学 物质要进行了解、记录,并调查其简单的化学反应式。 ⑷中毒经过和原因调查: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经过要进行比较详细的 调查,要从发生中毒前的操作情况、操作人员情况、使用的仪器设备、 原料、产品及机器运行情况以及中毒发生时的情况和发生后的情况都 进行调查和了解。 ⑸防护情况调查 要对生产环境有无有效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情况进行调查,同时要 了解工人个体的防护情况、工人卫生情况和安全卫生教育情况等。 3.2.2现场抢救 ⑴尽快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⑵患者衣服被污染时,用温水或肥皂水冲洗。 ⑶严重病人立即送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⑴现场快速监测。 ⑵现场采样后送有关检验中心化验分析。 ⑶中毒现场已破坏或遭改变的,必要时进行模拟测试。 3.2.4综合分析评价与处理 ⑴调查表和数据报告要求:调查工作应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 劳动卫生学调查表》,调查结束后应填写《职业中毒报告卡》,其中《急 性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与“职业中毒调查报告”在调查工 作结束后立即寄省、市卫生监督所,《职业中毒报告卡》立即寄市卫 生监督所。 ⑵调查总结:对中毒发生时间、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中毒地点、中 毒人数、有无死亡等基本情况和发生物质、中毒经过、中毒原因分析、 现场监测情况、急性职业中毒诊断、预防和处理措施等情况进行概括 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及必要的控制措施,资料整理归档。 ⑶制作有关卫生监督文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办法》等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