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开采协议书
铁矿开采协议书 甲方:X县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合理的开发资源,有效的 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刘家湾村六组红石 岩铁矿开采项目签订本协议: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独资开采铁矿,并依据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合法手续取得开采权。 2、甲方同意乙方开采时间以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的开采 证时间为准。 3、甲方全方位服务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一切协调工作, 并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 4、甲方对开采矿山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负有 直接监督和管理责任,乙方必须主动配合和接受主管部门及 地方政府的管理。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资源和经营所在地注册分公司,并依法 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履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 负盈亏、风险自担的经营理念。 3、乙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三炸”物 资的使用,必须按有关民爆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合法 用工,切实维护职工和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乙方每年主动向甲方交纳协调服务工作经费,年平 贰拾万元。第一次交费后签订开采协议,后三年每年的9月 1日为交费日,每四年协商一次缴费标准。 5、乙方主动承担占用村级土地、青苗、林木(地)和 其它应承担的补偿费用、协调和处理好当地人民群众的关 系。 6、乙方享受X县招商引资一切优惠政策和享受重点企 业保护政策。 三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依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实行规模型开采,确保达到 新上规模企业的要求(年开采矿石30万吨,销售产值9000 万元,实现入库税金850万元)。 2、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各自履行好应有的责 任自觉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共同为协议的履行尽职尽责。 四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到期后,乙方如继续开采,再行与甲方签订顺 延协议或自行终止协议。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由甲乙双方代表 人确认后再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独 变更或终止协议内容的履行。 五、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如因一方违约对 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主动承担责任。 六、未尽事宜 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由甲乙双方代表人提 出后,可另外协调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非代表人不得干涉 本协议内容。 七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注册、办证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县X镇人民政府(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X县X实业有限公司(章) 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