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验收标准》
接管验收 电气施工验收程序 验收项目,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灯具、开关、插座及 照明配电箱(板),其中心轴线、垂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一、电气照明装置验收 1. 验收项目 (1) 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照明配电箱(板),其中心轴线、垂直偏差、 距地面高度。 (2) 暗装开关、插座的面板,盒(箱)周边的间隙、交流、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电源插座的安 装。 (3) 大型灯具的固定,吊扇、壁扇的防松、防振措施。 ⑷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和回路编号。 (5) 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 (6) 接地或接零。 2. 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 竣工图。 (2)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 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 安装技术记录。 (5) 试验记录。包括灯具程序控制记录和大型、重型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记 录。 二、IKV及以下配线工程 1. 验收项目 (1) 各种规定的距离。 (2) 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3) 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设置的位置。 (4) 明配线路的允许偏差值。 (5) 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 (6) 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7) 黑色金属附件防腐情况。 (8) 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 2. 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 竣工图。 (2) 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3)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 各种试验记录。 (5) 主要器材、设备的合格证。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mm) 管道名称 配线方式 穿管配线 绝缘导线明配线 裸导线配线 蒸汽管 平行 管道上 1000 1000 1500 管道下 500 500 1500 交又 300 300 1500 暖气管、热水 管 平行 管道上 300 300 1500 管道下 200 200 1500 交又 100 100 1500 通风、给排水 压缩空气管 平行 100 200 1500 交叉 50 100 1500 三、低压电器施工 1. 交接验收时应符合的要求 (1) 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电器的外观检查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方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 电器安装牢固、平整,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 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 (5) 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6) 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7) 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8) 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 2. 通电后应符合的要求 (1) 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2) 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 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 (4) 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 3. 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 (3) 安装技术记录。 (4) 调整试验记录。 (5) 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四、高压电器施工 1. 真空断路器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 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 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 应确准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④ 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⑤ 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⑥ 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⑦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 安装技术记录。 ④ 调整试验记录。 ⑤ 备品、备件清单。 2. 操动机构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 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 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压 力表应指示正确。 ④ 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 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⑤ 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⑥ 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 安装技术记录。 ④ 调整试验记录。 ⑤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3.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 确,无渗漏。 ② 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③ 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④ 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⑤ 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⑥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 安装技术记录。 ④ 调整试验记录。 ⑤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 避雷器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③ 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④ 阀式避雷器接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受力均匀。 ⑤ 放电记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良好、牢靠。 ⑥ 排气式避雷器的倾斜角和隔离间隙应符合要求。 ⑦ 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 安装技术记录。 ④ 调整试验记录。 5. 电容器 (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 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 ② 三相电容量误差允许值应符合规定。 ③ 外壳应无凹凸或渗油现象,引出端子连接牢固,垫圈、螺母齐全。 ④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 ⑤ 放电回路应完整且操作灵活。 ⑥ 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可靠,其外部油漆应完整。 ⑦ 容器室内的通风装置应良好。 (2)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 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 安装技术记录。 ④ 调整试验记录。 ⑤ 备品、备件清单。 五、电力变压器施工 1. 工程交接验收 (1)变压器的起动试运行,是指设备开始带电,并带一定的负荷即可能的最大负荷连续运 行24h所经历的过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