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北省小餐饮单位整规标准
附件2: 河北省小餐饮单位整规标准 一、选址布局 1、选择远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 源25米以上,且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2、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均设在室内; 3、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原料存放等功能 区相对独立; 4、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地面平整、 无破损、不透水、易清洗,并有排水系统;有1.5m以上光滑、 不吸水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5、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设施设备 1、设置专用于清洗蔬菜和肉类的水池,标识明显,上下水 设施健全; 2、刀具、案板生熟分开,且标识明显; 3、设置餐具清洗池及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具消毒柜,配 备若干存放未清洗餐具的周转箱(桶); 4、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 5、冰箱(柜)数量能满足存放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需要; 6、有纱窗(门)、灭蝇灯和防鼠板等防虫防鼠设施; 7、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就餐场所和食品加工处理区光线充 足; 8、烹调区有机械排烟、排气装置; 9、有密闭的餐用具存放保洁设施; 10、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专间内设足够数量的废弃物存 放设施;提倡就餐场所每张餐桌下面设一个垃圾篓,并提示消费 者垃圾入篓。 三、制度管理 1、有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登记验收、食品安全管理、餐饮具 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制度; 2、有原料进货台账,消毒登记台账、证照册、票据册、制 度册和从业人员培训册; 3、外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索取并留存集中 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 验报告(或复印件); 4、提倡对餐饮具采用热力消毒,使用化学消毒的必须设置 3个以上清洗消毒池。 四、场所管理 1、就餐场所和食品加工处理区应整洁、明亮,墙壁、天花 板、门窗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无杂物、无积水, 排水沟渠通畅; 2、加工经营场所内所有物品应定点定位存放,并做到常分 类、常整理、常清洁。任何食品及工用具不得落地存放,与加工 食品无关的或已不使用的物品不得在加工场所存放; 3、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供应过程应符合操 作规范要求;食品加工及存放过程必须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餐饮具及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 毒;所有食品容器及炊具用后及时洗刷干净并生熟分开存放; 5、从业人员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 的(最好为白色或浅色)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和佩带饰物; 6、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加盖,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要及时; 7、煤气炉不得暴露在门口或餐厅,炉灶尽量包裹; 8、冰箱(柜)内食品应分层分类存放,且生熟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