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五”重点专项规划范文2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五”重点专项规划范文2 但是,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1、陆地生态恶化趋势仍未得到遏制。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6700万公顷, 约占国土面积的38%,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00万公顷;退化、沙化、盐碱化 草地总面积已达13500万公顷,并且还在以每年200万公顷的速度增长,北方和 青藏高原草地“三化”尤为严重;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200万公顷,并继续呈 扩展趋势。生物多样性锐减,固沙固土植物滥采乱挖,破坏严重。1998年的大 洪水和2000年北方地区连续发生的扬沙及沙尘暴天气,除气候异常外,一个重 要原因就是地表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这已经成为我国最严 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2、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我国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恶化,赤潮发生次 数增加,面积扩大,1999年几乎所有的近海海域都发生过赤潮;围海造地和养 殖业的不合理开发,导致我国沿海自然滩涂湿地总面积约减少了一半,红树林已 由建国初期的约5万公顷减少到现在的2万公顷;非法采捞和炸礁造成我国南部 一些地区的珊瑚礁资源已濒临绝迹;栖息环境的破坏,加上乱捕滥采和外来种的 盲目引进,使我国现有海洋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3、自然资源短缺且开发利用不尽合理。水的日益紧缺是我国面临的最为严 重的资源问题。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占世界人均水平的1/4,且时空分布不 均,大部分城市缺水,10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北方河流断流现象频发,湖泊萎 缩,水库蓄水量减少,湿地破坏严重;部分城市和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下 降。我国人均耕地0.1公顷,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数的44%,而且不合理开发利用 导致耕地质量退化,面积减少。我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仅0.11公顷,只相当于 世界平均水平的17%o 4、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普遍。全国采矿业累计破坏土地400万公 顷,平均每年增加2万公顷,只有极少部分复垦。矿山开发中的“三废”污染严 重,尤其是数量众多的乡镇和个体采矿点,环保工作十分薄弱,生态恢复治理工 作几乎是空白。矿山开发诱发的地震、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十分普遍。采 矿活动使矿区水均衡系统遭受破坏。我国300多座矿业城市(镇)中,许多正在 经历艰难的产业转轨时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艰巨。 5、环境污染仍然严重。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多年处于较高水平,城市 空气污染普遍较重。酸雨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大部分南方城市出现酸雨。 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水系近一半河段严重污染。目 前,我国工业污染依然严重,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比重不断上升,农田超标污 灌面积有所增加,部分农畜产品受到污染,渔业水域生态受到破坏。1999年,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 8亿吨,城市垃圾年产生量已达1.4亿吨,其中仅有少数 经过无害化处理,“白色污染”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普遍。城市噪声和机动车 尾气污染呈上升趋势,城市绿化严重不足。 上述问题的形成和不断积累,既有客观和自然方面的原因,如人均资源量少, 历史欠账多,以及自然地理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等,但也有人为的因素。 1、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投入严重不足。对于发展是硬道理的片面理解, 导致在经济建设中出现急功近利和以过度消耗资源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先发展 起来,再改善生态和保护环境的错误思想,造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长期偏 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严重状况难以得到根本扭转。一些地区已经形成先破 坏、后建设,先污染、后治理的现实,背上了沉重的生态和环境债务。 2、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长期以来,经济工 作中重速度、轻效益,忽视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在工业领域,重复建设严重, 技术进步缓慢,生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农业领域,广种薄收、超载过牧、 过度捕捞、大水漫灌等粗放生产方式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 3、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律认识不足。多年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的方针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生态建设措施单一,重建轻管,环境治理以末端措施 为主,没有从源头抓起,建设和治理速度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政策的连贯性和前瞻性差,加之对政策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不够,使 本来十分有限的投入没有发挥最大的环境效益。 4、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中, 引导、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机制尚不完善,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 基础性作用的改革相对滞后。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生态和环境投入的积极性没有 调动起来,从而制约了生态和环境投入的增长。 5、协调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区域生态建设、跨省污染治理等重大问题上, 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地方之间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加之监测手段和信息系 统落后,重复建设严重,缺乏信息共享,以及工作经费不到位等,影响到管理效 能的提局。 6、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生态与环境方面的配套法规、标 准、规章、规范尚不能满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的要求;在监督执法 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依然存在。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 已成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因 此,我们必须在总结已有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抓住根本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措 施,在预防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同时,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生态和环境欠 账。 首页123456尾页 »不是您想要的?去规划建设栏目浏览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