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1)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 70-9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 70-90 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7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试验方法》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主编的《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70-90,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拌合物取样及试样制备 第三章 稠度试验 第四章 密度试验 第五章 分层度试验 第六章 凝结时间测定 第七章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第八章 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 第九章 抗冻性能试验 第十章 收缩试验 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在确定建筑砂浆性能特征值、检验或控制现场拌制砂浆的质量时采用统一的试验方法,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砂、石灰和掺合料等为主要材料,用于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砌筑、抹灰等用途的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 第1.0.3条 在按本标准进行砂浆性能试验时,除遵守本标准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 拌合物取样及试样制备 第2.0.1条 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根据不同要求,可从同一盘搅拌机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在试验室取样时,可从机械或人工拌合的砂浆中取出。 第2.0.2条 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其取样方法和原则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第2.0.3条 试验室拌制砂浆进行试验时,拌合用的材料要求提前运入室内,拌合时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注: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的砂浆时,试验室原材料的温度宜保持与施工现场一致。 第2.0.4条 试验用水泥和其它原材料应与现场使用材料一致。水泥如有结块应充分混合均匀,以0.9mm筛过筛。砂也应以5mm筛过筛。 第2.0.5条 试验室拌制砂浆时,材料应称重计量。称量的精确度:水泥、外加剂等为±0.5%;砂、石灰膏、粘土膏、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为±1%。 第2.0.6条 试验室用搅拌机搅拌砂浆时,搅拌的用量不宜少于搅拌机容量的20%,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 第2.0.7条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第三章 稠度试验 第3.0.1条 本方法适用于确定配合比或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的稠度,以达到控制用水量为目的。 第3.0.2条 稠度试验所用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砂浆稠度仪由试锥,容器和支座三部分组成(见图3.0.2)。试锥由钢材或铜材制成,试锥高度为145mm、锥底直径为75mm、试锥连同滑杆的重量应为300g;盛砂浆容器由钢板制成,筒高为180mm,锥底内径为150mm;支座分底座、支架及稠度显示三个部分,由铸铁、钢及其它金属制成; 二、钢制捣棒直径10mm、长350mm、端部磨圆; 三、秒表等 第3.0.3条 稠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二、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1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 三、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侧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四、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1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五、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重新取样测定之。 第3.0.4条 稠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一、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值精确至1mm; 二、两次试验值之差如大于20mm,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 第四章 密度试验 第4.0.1条 本方法用于测定砂浆拌合物捣实后的质量密度,以确定每立方米砂浆拌合物中各组成材料的实际用量。 第4.0.2条 质量密度试验所用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容量筒金属制成,内径108mm,净高109mm,筒壁厚2mm,容积为1L; 二、托盘天平称量5kg,感量5g; 三、钢制捣棒直径10mm,长350mm,端部磨圆; 四、砂浆稠度仪; 五、水泥胶砂振动台振幅0.85±0.05mm,频率50±3Hz; 六、秒表。 第4.0.3条 拌合物质量密度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首先将拌好的砂浆,按第三章稠度试验方法测定稠度,当砂浆稠度大于50mm时,应采用插捣法,当砂浆稠度不大于50mm时,宜采用振动法; 二、试验前称出容量筒重,精确至5g。然后将容量筒的漏斗套上,(见图4.0.3)将砂浆拌合物装满容量筒并略有富余。根据稠度选择试验方法。 采用插捣法时,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满容量筒,使稍有富余,用捣棒均匀插捣25次,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砂浆,再敲击5~6下。 采用振动法时,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满容量筒连同漏斗在振动台上振10s,振动过程中如砂浆沉入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砂浆; 三、捣实或振动后将筒口多余的砂浆拌合物刮去,使表面平整,然后将容量筒外壁擦净,称出砂浆与容量筒总重,精确至5g。 第4.0.4条 砂浆拌合物的质量密度ρ(以kg/m3计)按下列公式计算: 注:容量筒容积的校正,可采用一块能覆盖住容量筒顶面的玻璃板,先称出玻璃板和容量筒重,然后向容量筒中灌入温度为20±5℃的饮用水,灌到接近上口时,一边不断加水,一边把玻璃板沿筒口徐徐推入盖严。应注意使玻璃板下不带入任何气泡。然后擦净玻璃板面及筒壁外的水分,将容量筒和水连同玻璃板称重(精确至5g)。后者与前者称量之差(以kg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