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讲义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登记相关法律讲解(一) 一、《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考试目的及考试大纲对考试内容的基本要求 1、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性质和作用。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须要,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养,为社会供应高效、平安的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客观评价土地登记代理人的学问水平和专业实力。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须要而建立的一项职业资格制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设定的职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果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登记后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须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土地权利理论及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2、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考试特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实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每年6月。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成果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与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10年考试时间:6月19、20日。 3、《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考试题型和特点。从近年来的考试来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三种,这和房地产经纪人的题型是一样的。 4、《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大纲、教材和框架。以2008年修订《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教材为主,该修订版主要针对《物权法》做了重大调整。《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主要包括民法、物权法、合同法和行政法四个层次。 二、《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应试导学 (一)围绕大纲,多看有关辅导资料 制定学习和复习安排。在学习之初,我们应当依据自己的工作状况,事先制订一份切实可行、周密细致的学习时间安排表,并严格执行。建议应试者先从宏观上把握每一遍复习所需的时间,再从微观上细分到每一章、每一周、每一天的任务,切忌不按安排进行,否则,复习安排就是一纸空文。 要重视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帮助应试者对课程进行自学及助学的依据,也是我们参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每位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阶梯”,我们肯定要细致地进行阅读,在通读有关资料、强化训练、升华学问后,还可以回过头来再看一遍,做到充分吃透考试大纲精神,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要重视考试教材的“精读”。由于《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的考试范围广、涉及的考核点多,为取得志向的成果,首先,在日常学习阶段,考生应当依据考试大纲,必需对全部考试考核内容,结合参考教材,进行比照学习,不能有遗漏。这一阶段,要通读有关参考教材和土地法律、法规文件,达到对全部内容的理解。在《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课程中,可以按大纲依次,多来几次对重点内容的“精读”。 要驾驭参考教材中的基本学问和基本内容,多看教材和一些辅导资料,这对考试也是极为有益的。 (二)结合教材,学习中重点做到“五个结合” 1、熟识教材学问要及学习民法紧密结合。涉及的民法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 2、熟识教材学问要及学习物权法紧密结合。涉及的物权法主要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3、熟识教材学问要及学习合同法紧密结合。涉及的合同法主要包括《合同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 4、熟识教材学问要及学习行政法紧密结合。涉及的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惩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5、熟识教材学问要及学习土地登记等部门规章紧密结合。涉及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方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方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规定》、《土地登记方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方法》等。 由于“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其内容广而杂,这也是该学科考试难度相对较大的一个主要缘由。因此,要充分重视上述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对于土地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首先在学习前找来这些法规并系统地看一遍;其次在学习教材时,要结合详细条文,以加深理解,巩固学问,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结合考试框架,多做练习 练习就是实战练兵,练习就是巩固已了解的学问。因此肯定要多做练习,也就是做到全面复习、重点练习。我们参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的同志,基本上都是在职,平常比较忙,都是接近考试的时候集中进行复习,尽管如此,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所以必需多做练习,我们考试共三种题型,对每种题型都要有意识地进行训练。通过模拟练习进行自我测试,一方面可以发觉自己驾驭学问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可以熟识试题的套路。 (四)围绕大纲,加强学问汇总,提升学问水平 经过熟识考试大纲、通读教材、驾驭法规,我们可以实行前后左右、上下结合的方法,将考试大纲要求的重要之处简化、总结为便于记忆的条条纲纲,细致总结《土地登记相关法律学问》的学问体系,驾驭本门课程课程考试内容的整体结构,实现本门课程学问的升华。但是由于每个人的学习、记忆方法不同,做法也不必强求一样,这项工作要在考前的半个月完成。 (五)做好冲刺,强化学问点记忆巩固 在关键的最终半个月中,要抽出时间,集中精力,特地记忆教材勾画出的重点以及自己总结这些重要的条条纲纲,而不应再抱厚厚的教材翻看,那样简单走神,老觉自己记忆力不好,会失去考试信念。 (六)强化模拟练习,多做模拟试题 做肯定数量的模拟试题等典型习题,以使应试人员尽快进入临考状态。同时由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命题敏捷性及难度逐年上升趋势,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整答题,就必需提高我们答题的快速反应实力,唯有多做相当的历年试题及模拟题,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熟以致快目的,以使我们在考试时达到最佳临考状态。同时还可结合部分试题点评对自己的答案进行分析。 其次部分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基本原则 一、内容提要: 1.民法的概念 2.民法的调整对象 3.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考试基本要求 1.驾驭民法基本原则。 三、内容辅导: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一)关于民法的起源 “民法”一词最早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 ( ),其内容则来源于罗马法的“万民法”( )。 罗马法是现代民法的基础,包括市民法和万民法。古罗马早期,把调整本国公民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叫做“市民法”,而称调整本国公民及外国人、外国人及外国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为“万民法”。后世法律学者一般认为,市民法是民法的语源,万民法则是民法的内容来源。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