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成本
土地储备成本构成 土地储备成本,是指开发肯定数量土地,达到可供出让状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5个方面: 1. 办理各项报批手续费用。包括申报规划许可所需河道蓝线划示费用、勘测定界费用、图纸费用及重点项目预评估费用等。 2. 征地补偿费及有关税费。若储备地块涉及集体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必需在将土地由原集体全部征为国家全部的过程中,向被征地村和被征地农夫支付相关的征地补偿费和征地税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等。 3. 拆迁补偿费。依据相关法规,拆迁房屋应对被拆迁入进行补偿安置。对被拆迁入来说,拆迁补偿费是其失去房屋和土地运用权所得到的补偿。 4. 市政配套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平整费、电力配套费、电讯配套费、给排水配套费等。 5. 其他费用。包括已储备土地管理费、贷款利息、法定工作经费及其他费用等。 土地储备成本限制 土地储备成本限制步骤 1. ——事前成本限制。在项目实施之前,对项目地块内状况进行仔细摸底调查,尽可能驾驭居民家庭状况、企业经营状况、房屋权属和运用状况,必要时可进行预评估,预料项目实施可能发生的补偿费用,做好成本预算。同时,应依据土地市场状况及规划条件等,对地块将来价值及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充分探讨项目的可行性。 2. ——事中成本限制。动拆迁成本是事中成本限制的关键。在动迁过程中,要在确保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土地储备机构、前期开发托付单位及动迁公司等各部门必需紧密协作,责任落实到位,规范动拆迁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尽量依据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做到合理评估,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将补偿费用与成本预算的差异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可考虑采纳包干的形式,预先锁定成本。由于土地储备是政府行为,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结算必需通过财政审计,因此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施跟踪审计有利于项目的最终结算,也利于对成本进行刚好监控。 3. ——特别成本差异限制。对于某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土地储备收购,通常企业要求的补偿费用会远远高于评估价格。在谈判协商过程中应遵循“市场评估、综合平衡、政府定价、适时调整”的原则,进行成本差异限制。有条件的状况下可考虑以地置换,异地安置。也可采纳联合开发模式,实现成本同担、效益共享。 4. ——事后成本限制。在项目完成之后应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差距,明确节支超支缘由。事后限制主要包括成本限制完成状况的考核、执行状况的分析和限制成果收益安排方法等,对今后工作起到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