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摄影奖薪制度与员工福利
儿童摄影员工福利(奖励与成长机制) 第一项、本公司员工薪资区分为一般底薪,技术津贴和提成。技术津贴之成长或增加部分,视本人从业职务之能力。提成从个人或团体业绩中产生。 第二项、员工薪资底薪部分增长核定按公司总业绩增长核定,摄影部之学习助理,在仍未通过加级考核以前,仍须以底薪为主。 第三项、公司于每月15日发放综合薪资,即底薪、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加级工资等,并发放上月个人业绩奖金,团体业绩奖金,激励奖金和罚扣制度(当天若遇假日时,公司可视业务状况提前或延后一日发放) 第四项、个人和团体罚扣金额用于公司集体聚会和聚餐等福利。 第五项、技术津贴每三个月调整一次,按员工出勤考核成绩、工作能力及业绩成长度为调升依据,并视公司业绩发展成长额表而订定,由各部门主管考核后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示核发 第六项、部门奖金制度,应视公司各部门业务业绩另行核定。 第七项、个人综合薪资及奖金部分属机密事宜,个人不得外泄。注:因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或他人薪资而导致其他员工情绪不满,进而影响公司平常作业时,该员工以泄密论处,记大过一次 第八项、 员工办理停薪留职,不再享受员工福利。 第九项 、公司正常福利品分发一般为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三个重大节日。 第十项 、申领制服有关事宜 一、 请领的公司制服,新员工或请领人皆需负担一半费用,作为“制服保证金;(以实际金额设定半数支付费用) 二、 若为全新的制服,请领员工若在三个月内离职者,须全额负担制服费用。 三、 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且符合公司程序者,将自动退还支付保证金。(员工须自行将洗净的制服退还公司后,方可领回保证金) 四、 停薪留职者,若未按条例要求正常复职者,不得领取保证金。 五、 若在职期间遗失、损坏、过脏情形,需再度申请者,需按上述条例再办理一次(原先保证金不予退回) 六、 员工所请领之制服,所有权仍归属公司,任何离职员工皆需缴回制服,并视本书条例办理,否则依法追究。 第十一项:内部员工消费 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消费,服务满一年以上依门市价折,主管7折,服务未满一年者,以8折计,股东消费另行办理。 一、 员工消费及股东消费,一切程序,皆须开单作业,维持系统正常化。 二、 任何员工、股东未选毛片、底片、皆不可私自取走,违者议处。 三、 本套系外之超额消费、后期消费等,一律七折优待。资深员工到职满二年后,每多一年,消费下降折,以此类推,最低下限为5折。 四、 员工消费或股东消费,因各项销售已无利润,不列为个人业绩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