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章制度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附件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章制度 (征求看法稿) 为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规范机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充分调动机关人员工作、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树立机关良好的形象,经探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确定、吩咐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二)倾听群众看法,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三)努力学习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问、科技文化学问、法律法规学问、经济政策和有关专业学问,精通本职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建性地开展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 (五)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严格按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 (六)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和擅离职守;科级干部要确保电话畅通联系。 (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公道正派,举止端庄,虚心严谨,热忱服务。 (八)严于律己,自尊自爱,团结同志,相互帮助,忠诚醇厚,言行一样。 (九)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五十二不准”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机关办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向局长负责,依据分工做好分管工作;机关科室、县(市、区)对口单位请示问题、汇报工作,依据工作程序和职责分工,由分管副局特长理,并向局长汇报,出现业务交叉时,由分管副局长相互协调或由负责业务协调工作的副局长协调,必要时提请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办公会议探讨。 (二)科室实行科长(室主任)负责制。科长(室主任)主持科(室)全面工作,副职依据分工向科长(室主任)负责。 (三)企业、县(市、区)对口单位的请示报告,经局长或副局长阅示后,由有关科室承办,办理结果刚好向分管领导反馈。 三、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凡不涉及国家隐私,与办事相关、适合公开的事项应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内容 1.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职责公开。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 2.干部外出去向公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的,要在公告栏或其办公室公布去向及事由,以便加强单位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3.单位办事程序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 (1)公开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标准、时限、程序,监督投诉处理方法、途径、结果等。 (2)公开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执行状况。一年中,有无为民办实事,办实事的内容、进展和资金的运用状况等要向群众公开。 (3)公开领导干部的任免及奖惩状况。对后备干部的人选、提拔、嘉奖等,要进行公示。 (4)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状况公开。 4.机关内部重点事务和财务收支管理状况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公开的形式有上墙公开、会议公开、简报或报纸公开、网络、媒体公开,不同内容可实行不同形式。 公开的方法可采纳常年公开、年度公开、季度公开、不定期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综合收集有关公开事项,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规定予以公开。 四、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一)仔细学习领悟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主动参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的工作效能。 (二)坚持服务第一,效率优先。进一步增加服务意识,坚固树立“服务工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理念,诚意诚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努力营造工业和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刚好宣扬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本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国家和省、市有关减轻企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深化企业调查探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刚好受理和处理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越权越位,仔细履行职责,凡需我局办理的事项,符合政策的,刚好办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耐性说明说明。 (五)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执行工作纪律,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对来我局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做到文明用语,看法谦和,热忱接待。 (六)在局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专线,电话:3289058。 五、机关效能工作责任制度 (一)效能工作责任制是指局机关效能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是确保效能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制度保证。效能监察有局纪检组负责。 (二)效能工作立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两个提高”,围绕学习型、服务型、法制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的创建,落实效能工作各项禁令,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亮,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三)局长是机关效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刚好发觉、刚好报告、刚好处理;各分管领导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效能工作,实行“一岗两责”;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加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四)各科室效能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问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工作日不能因学习而停止办公,要做到便利群众,文明服务。 (五)凡违反制度被查实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行政告诫、通报指责、离岗培训或纪律处分,直至辞退处理,所在科室干脆负责人负连带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行政告诫、通报指责或纪律处分,赐予所在科室通报指责,并与各科室、个人年度考核、评先挂钩。一个年度内被查处二次以上的(含二次),加重惩罚 。 六、机关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各科室办理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缘由退回补办,或未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而不予受理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须要补办手续、材料及办理的程序和时限的制度。 (二)各科室要规范和健全一次性告知的内容,并制作一次性告知单等书面资料。 (三)承办人员对办理有关事项的服务对象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须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的程序和时限。 (四)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应采纳书面形式,对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及办理的程序和时限作具体说明。简洁事项可采纳口头形式告知。 (五)承办人员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麻烦,多跑冤枉路的,赐予通报指责;造成较大影响的,赐予不少于3个月的离岗培训,培训结束后,视考核状况再作考虑。 七、机关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机关效能,依据“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局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三)执行限时办结制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削减环节,便利群众,强化服务。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