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患者服务的引导及转运制度
标题: 围绕患者服务的引导及转运制度 总 页: 2 原件生效日:2017-07-01 修订日期:2017-06-28 版 本: 1.0 审 核 者: 涂国芳 批 准 者:徐瀚 编制部门/科室:NC 生 效 日:2017-07-01 分发范围:全院 编号:PP/NC/05 1412 036/01 1 目的 规范医务人员、保洁人员、保卫人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对患者的引导、转运与交接;以患者为中心,融入人文关怀,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并确保医疗活动的刚好性、连续性、高效性和平安性。 2 范围 适用于对患者(包括门急诊和住院患者)在不同科室、不同部门之间的全部诊疗活动的引导、转运及交接管理。 3 要求 3.1 引导时机 3.1.1 患者从诊室或病房须要行超声、放射科、药剂科或其他特别检查时; 3.1.2 患者须要从门急诊到病房留观或住院时; 3.1.3 患者从一个科室转到另一个科室时; 3.1.4 患者转外院诊治时; 3.1.5 患者从外院转入我院诊疗时。 3.2 转运时机 3.2.1 救援车出诊须要接诊危重病人时; 3.2.2 患者从院外转到我院须要协助转运工具时; 3.2.3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须要协助转运工具时; 3.2.4 须要协助工具转运的病人从一个科室到另一个科室时; 3.2.5 患者从转运工具移至病床; 3.2.6 须要协助转运工具的患者从我院转院外治疗时; 3.2.7 患者出院须要携带的用物较多时。 3.3 交接方式—口头交接 3.3.1 患者需外出检查、转运、办理入院、留观手续等状况时,医务人员应当与保洁人员 或保卫人员进行口头交接相关事项及留意事项。 3.4 交接内容 3.4.1 病员检查的详细项目及留意事项; 3.4.2 病员办理入住或转入的相应科室,需携带的相关病例或资料及其留意事项; 3.4.3 病员转外院或转入院时,需携带的相关病例或资料及其留意事项。 3.5 交接过程的留意事项 3.5.1 医务人员在与保洁或保卫人员交接前,应事先对单据进行分类、整理; 3.5.2 标本交接前医务人员须将标本放入专用的容器,转运过程中转运人员应防止标本被污染、损坏或遗失。 3.5.3 转运人员在接收患者、单据或标本前均应进行卫生手消毒,做好职业防护。 3.5.4 医务人员在与保洁或保卫人员交接时,应明确告知相关单据、标本及病人的去向。 3.5.5 医务人员应仔细评估患者病情,危重病员必需有医务人员全程陪伴,保证转运平安 3.5.6 当保洁、保卫人员对检查及转运病员不清或有疑问时,需询问清晰后,方可带其检查、转运或办理留观、入院手续 3.5.7 遇繁忙时段,医务人员应安抚患者,敏捷支配,不行推诿病人,以免引发投诉或不良事务; 3.5.8 保卫人员在转运和搬运患者时须要着隔离衣。 4 相关文件 《门急诊患者引导及转运流程》 《住院患者转运流程》 PP/AD/05 1608 001/1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