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1)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编制单位: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 积粮冲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依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看法》(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力气及受益区广阔群众参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加快推动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马龙区结合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际,确定在积粮冲小流域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 (二)项目建设组织单位:马龙区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马龙区月望乡积粮冲村 (四)建设年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经济果木林163.97hm2、封育治理4261.60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100m3蓄水池3座,200m3蓄水池5座,600m3蓄水池1座,输水管道35.86km(其中提水管2.70km,主管4.07km,干管2.66km,分干管12.71km,支管13.72km),提水泵站1座,闸门井7座,镇墩27个,支墩135个,肥水管理房8座;生产道路18.16km(机耕道路9.57km,作业道路8.59km),排水沟23.95km(机耕道路排水沟15.36km,作业道路排水8.59km),砼涵管274m,沉砂井54口,会车平台16处,田面排水141.53km。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20m2。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277.7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25.93万元,林草措施1081.37万元,封育治理措施63.92万元,其他治理措施1.00万元,独立费用139.16万元,基本预备费66.34万元。 二、以奖代补方案 依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看法》(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本工程的建设将激励和引导社会力气参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行以奖代补工作模式,投资、任务、责任全部到建设主体,由建设主体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体兑现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账制。 (一)以奖代补建设范围 《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马水复〔2018〕4号)和本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范围为本次以奖代补工程建设范围。 (二)措施类型 详见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项目建设主体 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依据批复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实施方案》和本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涉及的乡镇、村、组进行公告后,由村组集体及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申报作为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以奖代补试点工程的建设主体,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管理负总责。工程建设涉及施工队伍、质检队伍的选择由建设主体自行负责,监理、监测单位的选择仍由建设主体负责,但须经马龙区水务局负责把关,费用由建设主体担当。 (四) 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主体按要求填写以奖代补工程建设申报表,首先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再向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申报,建设主体在申报以奖代补工程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依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程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任务。 (五)签订协议 建设主体选择后,由马龙区水务局与建设主体签订以奖代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的建设内容、奖补标准、产权归属、执行进度和建设标准、监督和验收程序、资金兑现要求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六)工程质量管理 马龙区水务局、财政局应加强项目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马龙区水务局应派驻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实行“一票推翻制”,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质量问题的,一律不得兑付以奖代补资金,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七)项目验收 工程完工后向马龙区水务局提交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马龙区水务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年度实施方案、申报表、签订的协议,依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看法》(水保〔2016〕245号),对申请奖补资金的建设内容进行现场初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兑付以奖代补资金,并责令建设主体限期整改,整改到位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要落实各项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八)项目报账 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账制,马龙区水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看法,同时将工程验收和奖补资金等状况在门户网站、有关乡镇和村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马龙区水务局提出拨付资金申请,马龙区级财政局依据审核公示和验收看法等有关资料刚好向建设主体拨付奖补资金。 (九)落实管护责任 针对不同类型的水土保持设施,明确项目的全部权、运用权和管护责任,将全部权和经营权落到实处,明确管护责任,实现经营权与管护责任相统一。 附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以奖代补资金奖补标准及奖补金额。 附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 以奖代补资金奖补标准及奖补金额 以奖代补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心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依据批复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马龙区积粮冲小流域建设投资和《云南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确定的奖补标准,依据措施进行补助,按工程概算单价的肯定比例进行补助。详细奖补标准详见附表。 附表 以奖代补资金奖补标准表 措施类型 建设主体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水土保持林 经果林 封禁治理 农户 60% 100% 70% 100% 村组集体及农夫专业合作社 50% 100% 60% 100% 家庭农场 50% 100% 60% 100% 专业大户 50% 100% 60% 100% 农业企业 50% 100% 53.7% 100% 注:由于本项目属于试点阶段,农户暂不作为建设主体,以其他村组集体及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作为建设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