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第4部分:有害生物防治
ICS CCS 点击此处添加 CCS 号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15/T 3254.4— 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 4 部分:有害生物防治 Management norms for catering service units Part 4: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harmful organisms 2024 - XX - XX 发布2024 - XX - XX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TEXT15/TTEXT3254.4—TEXT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 DB15/T 3254《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的第4部分。DB15/T 325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场所设置; ——第2部分:餐饮用具使用及清洁消毒管理; ——第3部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第4部分:有害生物防治; ——第5部分:口罩使用。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自治 区餐饮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内蒙古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 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高等教 育学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楠、刘洋、徐晓强、蒋柠、张悦、刘曦娟、李夏伟、牛银祥、王海霞、李美 君、张晓霞、高侠、张曙光、丁润生。 DBTEXT15/TTEXT3254.4—TEXT 1 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 4 部分:有害生物防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基本要求、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防治过程要求等方面。 本文件适用于餐馆、快餐店、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3795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 GB/T 23796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 GB/T 23798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 DB15/T 3254.1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规范 第1部分:场所设置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害生物 pests 在餐饮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 对食品安全产生危害的生物, 包括但不限于蝇、 鼠、 蟑螂等有害生物。 4基本原则 4.1以保障食品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为首要原则。 4.2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优先使用物理防治,必要时使用化学防治的原则。 4.3通过定期和持续的检查、控制以消除有害生物的风险。 5职责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有害生物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并配备安全责任人。 根据需要自行或者委托 有资质的服务商开展有害生物的预防控制,保障食品安全。 6基本要求 6.1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 做好有害生物风险综合管理。 DBTEXT15/TTEXT3254.4—TEXT 2 6.2餐饮服务场所应按照 DB15/T 3254.1 要求布置,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 完整。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 产生的孔洞,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封堵材料、防火泥等封堵,孔洞填充牢固,无缝隙。使用水 封式地漏。 6.3所有线槽、配电箱(柜)密闭。 6.4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高 600 mm 的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 6 mm。 7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7.1灭蝇灯 7.1.1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灭蝇灯底部距离地面 1.8 m~2.0 m,顶部应离天花 板 0.6 m~1.2 m。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应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 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 7.1.2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确定灭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7.1.3根据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定期清洁。清洁时,应断开电源,使用软布或刷子轻轻刷去粘在灯 网或灯罩上的昆虫残骸。 7.1.4应定期检查灭蝇灯照射强度和波段,按照灭蝇灯说明书上的使用年限定期更换。 7.2鼠类诱捕设施 7.2.1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应使用杀鼠剂。应确保诱捕 设施放置在老鼠活动频繁的区域,如食物来源附近、通道或隐蔽处。 7.2.2餐饮服务场所外可使用抗干预型鼠饵站,鼠饵站和鼠饵应固定安装。 7.2.3粘鼠板粘性物质变硬或失去粘性,应即时更换新的粘鼠板;在处理诱捕器之前,应戴上手套以 避免直接接触老鼠尸体和可能的疾病;使用热水和洗涤剂清洗诱捕器,去除残留的尸体、食物残渣和气 味。 7.3排水管道出水口 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 mm。 7.4通风口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 7.5防蝇帘及风幕机 7.5.1使用防蝇胶帘的,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 2 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 不少于 2 cm。 7.5.2使用风幕机的,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 7.6日常检查与维护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员应每日检查鼠类、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污染食品的风险,并且每周至 少组织一次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风险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应每月对有害生物防制情况进行集中调度, 确保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DBTEXT15/TTEXT3254.4—TEXT 3 8防治过程要求 8.1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应实行有害生物防治全流程闭环检视。 8.2收取货物时, 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如鼠粪、 鼠咬痕等鼠迹, 蟑尸、 蟑粪、卵鞘等蟑迹),防止有害生物入侵。 8.3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 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8.4防治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到污染。若食品容器、工具、 设备不慎受到污染,应进行彻底清洁,确保消除污染。 8.5根据餐厨垃圾产生情况,与承运单位确定合理的清运时间,餐厨垃圾不应过夜存放。 8.6杀虫剂和杀鼠剂的管理 8.6.1杀虫剂和杀鼠剂的选择 8.6.1.1选择的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并在有 效期内。不应将不同的杀虫剂制剂混配。 8.6.1.2宜使用低毒或微毒的杀虫剂和杀鼠剂。 8.6.2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要求 8.6.2.1使用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培训。 8.6.2.2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