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运维技术导则》征
ICS CCS点击此处添加 CCS 号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XXXX—XXXX 应急避难场所运维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outine maintenance of emergency shelter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1/T XXXX—XXXX I 目次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功能区运维 3 6 场地与建筑运维 4 7 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运维6 8 培训宣传与演练 7 附录 A(资料性)应急避难场所巡检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B(资料性)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保养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DB 11/T XXXX—XXXX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DB 11/T XXXX—XXXX III 引言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 力,科学合理的统筹引导北京市范围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健全救援疏散避难系统,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是在充分借鉴,并吸取了国内外应急避难场所应用实践经验,结合北京市特点,并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而成,旨在支撑应急避难场所科学、规范、有效的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减少因运 维不到位、 维护不充分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或功能失效等问题, 以达到在紧急情况下能够 及时启用,并安全、妥善的安置人员的目的。 DB 11/T XXXX—XXXX 1 应急避难场所运维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的一般要求、功能区运维、场地与建筑运维、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 运维,培训宣传与演练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运行维护,不适用于人防工程兼做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7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 19210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 29328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GB/T 36122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 38353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43456 用电检查规范 GB/T 44012 应急避难场所 术语 GB/T 44014 应急避难场所 标志 GB 50642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 55022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B 55036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WS 1001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DB11/T 85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4401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避难场所运维routine maintenance of emergency shelter 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制度机制、功能区、避难场地、避难建筑、应急设施设备及应急物资等进行日常 运行维护的行为和过程。 DB 11/T XXXX—XXXX 2 3.2 避难场地 emergency shelter site 可供应急避难使用的空旷区域。 [来源:GB/T 44012-2024,5.13] 3.3 避难建筑 emergency shelter building 可供应急避难使用的建筑物。 [来源:GB/T 44012-2024,5.14] 3.4 避难场所功能区 function area of emergency shelter 应急避难场所中划分的具有不同应急避难功能的区域。 [来源:GB/T 44012-2024,5.15] 3.5 应急设施 emergency facility 应急避难场所配置的,用于服务保障应急避难的建筑或者部件、系统。 [来源:GB/T 44012-2024,5.30] 3.6 应急设备 emergency equipment 应急避难场所配置的,用于服务保障应急避难某一具体功能的独立装置或工具。 [来源:GB/T 44012-2024,5.31] 3.7 应急物资 emergency supplies 通过实物或协议储备用于保障应急避难人员基本生活、 医疗救治等必要的食品、 饮用水、 生活用品、 工具、卫生药品和器械等的总称。 [来源:GB/T 44012-2024,5.32] 4一般要求 4.1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应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维护、保障使用的原则。 4.2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运维单位明确,制度机制完整,配专兼职运维人员。涉及不同单位时,明确各单位运维职责; b)避难场所的有效避难面积和可容纳避难人员与上报备案情况一致,应急功能布局与专项设计 文件等要求一致,无变更功能区数量、位置、范围,挤占避难空间,改变避难功能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恢复原设计功能,确需调整时应上报情况,说明原因并待批; c)避难场地内无影响应急功能发挥的杂物、障碍物等,保持平整、整洁; d)避难建筑结构完好,内部整洁,无影响使用情况; e)应急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备用应急设施设备可即时启用或经简单调试后启用; DB 11/T XXXX—XXXX 3 f)应急物资储备状态完好,出入库登记记录完整,并按期续签更新协议储备物资合同; g)培训课程设置兼顾理论和实践,并重点培训运维专业知识,接受培训人员为全体运维工作人 员; h)具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修订; i)运维工作档案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情况、相关检测巡查情况、维修 记录、运维人员技能培训及考核情况; j)运维及异常情况记录完整,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护、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发现影 响安全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单位。 4.3应急避难场所运维制度机制在应急演练或场所投入使用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修订。相关制 度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运维职责分工; b)相关部门或单位协作联动机制; c)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d)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机制; e)巡查、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制度机制; f)物资储备、检查和更新制度机制; g)启用制度机制; h)培训、演练和宣传方案及制度。 4.4应填写巡检记录表,格式和要求见附录 A,应填写维护维修保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