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平安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看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平安预防限制体系,推动平安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在其它平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隐患前期平安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平安生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限制、风险应对和风险变更五个方面。 其次章 基本术语 第五条 事故是指导致工程发生人员损害、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务。本方法重点考虑引起人员损害的事故。 第六条 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第七条 本方法所提到的风险特指发生危急事务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严峻性的组合。 第八条 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或其组合,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人、物、环境因素以及管理环节等。 第九条 参照LEC的评估方法(附件7)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方法将风险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一级风险是指采纳LEC评估方法分数值高于320分的(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2.二级风险是指采纳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160分到320分之间的(160≦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3.三级风险是指采纳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70分到160分之间的(70≦分数值<160)风险; 4.四级风险是指采纳LEC评估方法分数值低于70分的(分数值<70)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应成立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平安总监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船机、平安等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 第十一条 项目部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策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支配与部署。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适时公布项目部上报的各类风险和限制措施,并对各项目部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指导、监督与帮助。 第四章 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内容 (一)风险识别 第十三条 新工程开工前或跨年度工程在年初时,项目部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同、相像工程发生的隐患、事故类型对总体工程或全年施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 项目部进行风险识别的组织: 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1),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上报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项目部应明确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各成员的风险识别工作职责。各成员依据职责,负责对风险逐一进行识别,并填写《平安生产风险调查表》(附件2),并采纳LEC评估方法初步对风险进行打分评价。 3.项目部应对以下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识别: 1)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四周政治环境及人文文化; 2)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施工人员的配备; 3)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平面布置; 4)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流程; 5)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生产物料、设备及装置; 6)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害作业(粉尘、高温、高压、噪声等); 7)工程所涉及到的协助生产的生活卫生设施。 第十五条 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将各成员填写好的《平安生产风险调查表》进行整理后,形成本工程统一全面的《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 (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提交给项目部平安生产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召开平安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 第十七条 各成员应在平安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对各自识别的风险源进行具体的描述,由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采纳LEC评估方法进行打分,逐个确定《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分数值。 第十八条 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依据《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打分状况,将导致二级以上(包括二级)风险的风险源确定为本单位重大风险源,可托付平安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重大平安生产风险源清单》(附件3)。 第十九条 《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重大平安生产风险源清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级及以上平安生产风险和《重大平安生产风险源清单》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其次十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平安生产风险登记表》中的风险源进行统计,并依据工程类型进行统计和分类,建立并不断完善平安生产风险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指导公司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其次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平安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平安生产风险源清单》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重大风险源。 其次十二条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平安生产风险源清单》,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发文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 (三)风险限制 其次十三条 四级风险限制措施: 1.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四级风险的施工区域、作业岗位、设备、材料、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平安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需正确佩戴和运用。 3.项目部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并组织开展“低级错误、常规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4.项目部应结合平安培训教化、平安技术交底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平安生产风险、限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并留存相关记录。 其次十四条 三级风险限制措施: 1.实行四级风险限制措施。 2.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三级风险施工区域的入口处设置平安生产风险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岗位平安生产风险、限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3.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平安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以分部或分项工程为单位,结合实际施工进展状况,召开月度平安生产风险分析会议,审核已识别风险的限制措施,补充识别未知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分析确定当月风险限制重点。 1)项目部月度平安生产风险分析会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对下月施工生产所涉及到的平安风险进行通报、梳理和再评估,完善重大风险源的风险限制措施,可由技术负责人托付本单位平安管理人员将会议探讨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项目部《月度平安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4); 2)《月度平安生产风险预控表》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平安总监或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于当月26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3)项目部应将审批后的《月度平安生产风险预控表》和月度平安生产风险分析会议纪要刚好发布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