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基础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 土 方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目录 一、 工程概况 二、 土方开挖施工准备 三、 施工机具 四、 作业条件 五、 操作工艺 六、 质量目标 七、 成品保护 八、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九、 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十、 土方开挖安全保证措施 十一、 土方回填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a) 结构形式:底框结构,独立柱基;砌体机构,条形基础 b) 开挖方式:本工程设计开挖深度为-3.7 m,室内外高差为-1。5m,因此该工程实际开挖深度为-2。2m,由于开挖深度较深,所以不能进行独立基坑开挖.只能用机械进行大开挖,人工修边拣底。 (一)、土方开挖前施工准备 1。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点的保护 (1) 在基坑开挖之前,场内所有的红线桩及建筑物的定位桩,全部经规划部门测量核准。 (2) 在场边道路及场内的临时设施上做好定位标记,以备观测。 (3) 在基坑开挖前,根据施工图纸、建筑轴线位置放出土方开挖边线。 (4) 所有的测量桩、红线点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点的准确性。 2。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土方开挖期间,施工用电主要是夜间照明; (1) 所有用电均可以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内接引,通过手提移动配电箱引至土方开挖区域,但施工用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专门负责,禁止操作工人随意更改、移动。 (2) 整个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通过用钢管架子架设安置的2个5KW大灯具提供照明。 (3) 现场大门口,边坡位置均视情况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及散光灯和警戒灯。 3。主要机具: 挖掘机(带破裂头)、装载机、运输车辆、风镐、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4.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4)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5。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沿灰线切出坑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5。2确定边坡 本工程实际开挖深度为—2。2m,工程土质较好,放坡系数确定为0。5。 5.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开挖大面积线型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4开挖基坑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线;基坑边每隔2~3m钉水平标高标志。在挖至接近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水平标高标志上平,校核坑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基坑边标准,据此修整坑帮,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铲平。 5.5基坑、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坑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坑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坑(沟)边缘2m以外,高度不超过l.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的堆土高度不大于1.0米。 5。6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开二次搬运。 5.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 雨天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外侧围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垫层外预留500宽操作面,操作面内挖排水盲沟,转角或高低差处不大于20M挖一集水井。 集水井为直径500、深400土坑.盲沟为300宽、200深土槽,内填碎石,以免不被掩埋并保证坡脚稳定。 挖至基底时预留300mm,人工紧随进行清槽,将清除的土方送至反铲半径之内带弃。 为确保开挖时及时的排出地下水及地表水,在两端(长轴方向)处各设置一个集水井,方便日后排水。若开挖后遇雨水天气,应采纳人工将基槽清理至与原基土土质相同的土层,再用级配砂石添至设计基底标高。 6质量标准 6.1保证项目: 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假如超挖,用级配连砂石夯填或用低标号砼浇筑,做好隐蔽签证。 6.2基坑土方允许偏差: (1)底面标高0——50mm (2)底面长宽不应小于设计尺寸 7成品保护 7。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坐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常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正确。 7.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实行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7。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实行措施,以防损坏管线。 8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8。2挖土时应防止破坏山体护壁,应事先确定防止山体护壁损坏的措施。施工中随时观察护壁情况. 8。3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 8。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8.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 8。6基坑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仔细验收。 9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要做好各种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施工要配备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要及时复测灰线,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开挖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