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培育目标 培育适应医药卫生事业进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安全有效医疗实践的高素养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育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 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进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2、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4、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加和配合治疗计划。 5、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6、尊重患者的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7、实事求是,对于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医疗问题,应该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8、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9、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患者和医者自身的权益。 10、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诊断或改变疾病的进程时,应考虑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11、具有科学态度、创新和分析、批判精神。 12、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二)知识目标 1、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2、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 3、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进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4、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5、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6、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 7、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 8、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讨论中的重要作用。 9、掌握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诊疗基本原则。 10、掌握传染病的发生、进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三)技能目标 1、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的能力。 2、系统、法律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法律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 3、较强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 4、内、外、妇、儿科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处理能力。 5、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及处理能力。 6、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合适的临床技术,选择最适合、最经济的诊断、治疗手段的能力。 7、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针对临床问题进行查证、用证的初步能力。 8、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 9、具有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10、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沟通的能力。 11、结合临床实际,能够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独立讨论医学问题及猎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能用英语阅读医学文献。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计算机二级统考。 12、能够对患者和公众进行有关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 13、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三、培育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制5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累计修业时间不低于4年、不超过7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与病理学、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急诊医学、循证医学等。 五、实践教学 结合专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各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大实验、见习课程的学时比例,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培育;在专业实习中,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课外培育计划 结合专业培育目标,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技能竞赛、演讲竞赛、文艺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突出本专业特色(见表2)。 七、学业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严格进行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记分。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最低学分、通过毕业综合科目和技能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达到《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毕业的条件者,按学位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办理。 八、教学计划 1、教学周计划表 学年 教学 假期 节日 毕业工作 合 计 授课 实习 复习 考试 入学教育 军训 一 34 2 2 2 11 1 52 二 38 2 11 1 52 三 38 2 11 1 52 四 38 6 2 5 1 52 五 42 2 44 合计 148 48 8 2 2 38 4 2 252 2、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分要求为240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70学分(含通识教育课58学分,专业基础课55学分,专业课57学分);选修课46学分(含通识选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34学分);毕业实习48周(24学分)。 表1: 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总表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备 注 必 修 课 通识教育课 思想政治、外语、体育、军事理论等 58 % 专业基础课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含实验课程) 55 % 专业课 专业课程(含实验、实践系列课程) 57 % 实践环节 毕业实习 24 10% 选 修 课 通识选修课 12 5% 专业选修课Ⅰ 24 1% 专业选修课Ⅱ 10 4.16% 课外培育计划 参见课外计划培育表 累计不超过6学分 课外培育计划的学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 表2:课外培育计划表 项目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要求 学分 社会实践活动 1、参加学校、二级院系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等,并写出调研报告,评审优秀者,得1分; 2、学生个人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等,并写出调研报告,评审优秀者,得1分; 3、学习期间同一类实践活动不得重复记分,总分不超过2分。 其他专业实习活动 学生利用假期到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从事“早临床”实践活动1周以上,撰写“活动心得”(1000字以上),并出具活动所在单位证明者,得1分。学习期间可以重复记分,总分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