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把握新时代
把握新时代把握新时代 学好辩证法学好辩证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个重大判断。就 哲学角度而言,所谓新就是对旧的扬弃;就社会阶段而言,就是继承与发展、坚守与 创新的历史进程。因此,如何把握新时代的特点、探索新时代的规律、推动新时代的 发展,必须运用好“变”与“不变”的辩证法。 一、国内主要矛盾变了,基本国情没有变一、国内主要矛盾变了,基本国情没有变 (一)判断主要矛盾要准确把握基本国情。(一)判断主要矛盾要准确把握基本国情。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在 矛盾斗争中发展前进的。 一个国家的主要矛盾, 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运行状态。 解决这个矛盾的过程, 也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围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 关键。经过 40 年的努力,我们的温饱问题、供给不足的问题、短缺经济的问题已基 本解决,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持续实现中高速增长,尤 其是重大科技创新以及科技创新孵化出的“新业态”等,推动社会生产迅速发展,为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方向指引。 (二)警惕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二)警惕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 是,既是科学的认识论,也是正确的方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我国当今最大的 实际。我们不能因改革开放突破了重大关口,建设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而安于现状、 不思进取。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就会产生,解决新的矛盾并不比解决原有的矛 盾更简单、更容易,甚至必须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不是泛泛而谈共产主义社会,他们提出“两个必然”,即 “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同时,也清醒地强调“两个决不会”, 即 “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 是决不会灭亡的, 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 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33 页) 在目前的条件和环境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性 质和水平决定了新时代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经 济的积极作用,既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集体经济,更要鼓励和引 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成长。 (三)防止不切实际的“自我膨胀”。(三)防止不切实际的“自我膨胀”。发展速度快不等同于生产力水平先进,经 济总量大不等同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满足度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要求比,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尚须努力,为满足人们高品质、个性化的需求必须打好深化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攻坚战,推动我国经济向高品质、高科技含量方向转变;与世界发达国家 比,我们虽然在航天、高铁、军工等某些领域开始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但科技发展支 撑生产力水平的整体能力还有很大的差距。国内矛盾的转化,也没有改变“我国是世 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因此,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妄自尊大,做出一些 超出自己能力和责任、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情。 二、经济格局变了,深化改革的目标没有变二、经济格局变了,深化改革的目标没有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客观总结了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 长,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外汇储备稳居世界前列。特别是经过40 年持续深入的改 革,很多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被打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 挥政府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但与此同时,我国经济领域还存 在着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一) 经济建设仍然面临许多体制机制性问题。经济建设仍然面临许多体制机制性问题。 从经济建设的主体看,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能量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成长的条条框框还很多;从经 济运行本身看,发展方式粗放落后,重数量速度轻质量效益的情况依然没有根本性改 变, 经济结构不合理, 尤其是去杠杆去库存去产能、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度较大; 从经济与社会的协调看, 区域发展不平衡、 行业之间欠公平、 贫富收入差距大等问题, 导致人们心理失衡,情绪不稳,社会反映强烈,而部门利益刚性化、行业垄断以及有 形无形的利益团体客观存在,又使得办事成本高、投资环境差;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招商引资、管控企业、充当经济主体、直 接参与经济活动仍然是地方政府扮演的主要角色。 一些地方甚至运用政府权力减免国 家税收,指令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政府财政作为幕后人组建各种形形色色的投资建 设公司等,有的地方政府依然干着配置市场资源的事,等等。 (二)深化改革依然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二)深化改革依然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中国今天所取得的历史性 成就,离不开改革,而要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夺取新的更大的成就,依 然必须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的 胆识,提升改革开放的勇气,勇啃“硬骨头”,敢闯“深水区”,力打“攻坚战”。 其次,要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发现和总结在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中产生的新事物、 创造的新经验,努力提升引领和推进改革开放的能力和水平,使改革开放在遵循市场 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方向上不断前进。第三,要更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 和协同性,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力推进经济领域的各项配套改革,全面深化政 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此外,还要善于借用“他山之 石”,吸收他人先进经验和优秀的体制机制性成果,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 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三、法治建设的要求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没有变三、法治建设的要求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没有变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道远。(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道远。我国改革开放的 40 年,同时也是法治 建设不断加强的 40 年。其中最显著的历史性进步,就是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建设,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推进 到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新十六字方针 的确立,并不表明原十六字方针的目标已全部实现,它只说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标准 更高、要求更严。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任重道远,必须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 工程持续推进。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落实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 局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定不移,必须固底板、补短板,抓重点、抓关 键:第一,针对法制不健全的问题,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到凡属重 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第二,针对一些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法治水平不高、法治能力 不强的问题,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 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三,针对司法体制机制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相适 应的问题,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边界,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 法责任制,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