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塑胶胶件件外外观观检检验验标标准准( (总总 7 7 页页) )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3 1.1.目的目的 为使本厂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查判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2.使用范围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外协、外购等所有塑胶件及喷涂件的进厂检验。 3.3.术语术语 3.1 塑胶件: 3.1.1 银丝: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在塑料表面形成的不破裂银丝状斑纹。 3.1.2 飞边:模塑过程中,浸入模具各模面缝隙间,并留存在制品上的剩余物。 3.1.3 檫毛:制体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无光泽的痕迹,手摸无深度感,用光腊檫试,不能消 除。 3.1.4 划痕:制件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有深度的痕迹。 3.1.5 白印:制件在脱模时产生的白化的现象。 3.1.6 暗泡:塑料成型时,由于残留的空气或其它气体而在制品内部形成的气泡缺陷。 3.1.7 烧焦:模具排气不良,注塑时,在制件表面局部部位产生变色、焦化现象。 3.1.8 熔接痕:在塑料成型过程中,由不同流向塑料在制件表面形的痕迹。 3.1.9 缩痕:由于壁厚及其它原因,注塑后,制件表面形成的凹坑。 3.2 喷涂件: 现出的明亮度。 攻击时所表现在阻力。 变化。(如失光、变色、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粉化等现象) 4.4.检验条件检验条件 作业者视力须在 0.8 以上,将制品放在在 60W 日光灯正下方 1M 处,视线与制品呈 45 度或 135 度角,目 视距离 45CM.,检查制品的 A、B、C 级各个面,检查时间约 3 秒钟左右。 注:与眼睛正视的面称为 A 级面,下侧面称为 B 级面,上侧面及左右侧面称为 C 级面。 5.5.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1) 结构 2)尺寸 3) 性能 4)外观 5)包装 6.6.抽检方法抽检方法 抽验标准按 GB2828-2003 Ⅱ级进行,塑胶件按AQL=2.5,喷涂件按AQL:MAJ:1.0;MIN:2.5 正常单次随机抽样进行,部分物料如有特殊要求则按特殊要求进行。 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4 7.7.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检验标准 1 A, 外观可视面(A 级面):黑点 Ø≤0.5mm,两点间距离≥100mm.同一面上黑点不可 超过三点。 黑点 B,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黑点 Ø≤1.0mm,两点间距离≥100mm.同一面上黑 点不超过三点。 A,外观可视面(A 级面):允许线宽W≤0.3mm、线长L≤10mm、指甲刮拭有凹 2 凸感的划伤不超过两条,两划伤相距 100mm 以上;丝印处及距丝印 檫 划 伤部位 50mm 处不允许有划伤存在。 B,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允许线宽W≤0.5mm、线长L≤20mm、指甲刮拭 有凹凸感的划伤不超过两条,两划伤相距 100mm 以上; A, 外观可视面(A 级面):不允许。 银丝 B, 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1.5dmm 范围内,大小为 0.5x12mm 的允许有 1 条。 A,外观可视面(A 级面):杂点 Ø≤1mm,两点间距离≥100mm;凹(压)痕不允许存 杂点、凹(压) 在; 4痕、毛刺(飞 B,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杂点 Ø≤2.0mm,凹(压)痕 Ø≤1.0mm 边) C,毛刺、飞边:全周毛刺飞边宽度W≤0.1,且无刮手感 3 5缩水 A,外观可视面(A 级面):无缩水。 B,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手摸无明显凹凸感。 6 A,外观可视面(A 级面):不可有飞边,飞边修整后宽窄一致,不允 许有锐边; 飞边 B,非外观可视面(B 级 C 级面):飞边不可刮手,修整后光滑,线条 一致,无波纹状。 熔 接 痕 白印 7 8 不可发白,用指甲刮拭不可有停顿感。 外观可视面不可有白印。白印用烘枪返工后,制品面上不可有发亮. 不允许,但如有签样则依样件为准。 9流痕、气纹 7.1 外观检验 a 喷涂件原材料的全部性能应符合其喷涂技术的规定。 b 喷涂件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要求。 c 喷涂颜色有标准色板时应按标准色板颜色生产,无标准色板时则按客方封样生产或按国标色 (GB3181-82)《漆膜颜色标准样本》生产。 a 外观面要求完整无缺、无露底、喷漆不均、色泽不一、流纹、脱皮、起泡、分层等现象。 b 非外观面一般不允许有漆,如不影响使用则同双方协商或封样定义。 5 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塑胶件、喷涂件外观检验标准 c 喷涂件因塑件原因而产生的不良,无法消除时则按双方封样或技术协议进行 序号检验内容 1 检验方法与检验标准 检验工具 缺陷 级别 CRI 2 方法一:目视比对标准色板颜色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 色差方法二:色差仪打色差,色差值与标准值对比ΔE≦2.5。色差仪/样 组装后目视整机同颜色的部件之间不可有色差。品 上光:产品表面上光层与样件对比不得有明显的无光泽、黯淡 目视/ 光 洁 度或上光覆盖不完全等缺陷; 色板/样品 亚光:比对色板光泽效果一致,不能有明显上光效果。 结 合 线结合线比对限度样品在合格范围内。 气纹、流痕 气纹、流纹比对限度样品在合格范围内。 飞边、毛刺 不能有影响装配、功能或外观的飞边、毛刺,外观面与手经常 碰触的面、边缘不能有刮手感。 样件 样件 样件/SIP MAJ 3 4 5 MIN MIN MAJ 6 有封样件的比对封样件效果进行判定,否则按如下标准: A 级面:正表面与需印刷的部位不可有挂漆、积漆; 挂漆、积漆目视/样件 B 级面:允许边侧有轻微不显眼的挂漆,色泽不能有明显差异。 C 级面:允许有轻微挂漆,色泽不能有明显差异。 不允许有有感刮伤,无感刮伤按如下标准: A 级面:W≤0.3mm,L≤10mm,两条间距≥100mm,允许有 2 条;菲林片 划伤、模痕 B 级面:W≤0.3mm,L≤10mm,两条间距≥100mm,允许有 3 条;/样品 C 级面:W≤0.5mm,L≤20mm,两条间距≥100mm,允许有 3 条; A 级面:黑点 Ø≤0.5mm,两点间距离≥100mm,允许有 3 点; 麻点、黑点 B 级面:黑点 Ø≤0.5mm,两点间距离≥100mm,允许有 5 点; C 级面:黑点 Ø≤1.0mm,两点间距离≥100mm,允许有 5 点; 露底不得有明显示露底,与样件对照检验,不超过样件允收 脏污不得有脏污、油污等 菲林片 /样品 MAJ 7MAJ 8MAJ 9 10 目视/样品 目视 MAJ MIN 7.2 性能检验—仅针对喷涂件有此方面要求 序号检验内容 1 检验方法与检验标准 检验工具 目视/酒精/ 铁块/无尘 布 缺陷 级别 CRI 使用 95%纯度的乙醇,用无尘布包住 100—200 克的铁块进行来 酒精测试 回擦拭共 30 次约 15 秒,出现露底、褪色掉漆皆不可以接受 2 用美工(百格)刀划出每格为 2 平方 MM 共计 100 格的小方格, 使用 3M 胶带进行测试,测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