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防治指引
近视防治指南近视防治指南 近年来,我国近视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近视已成为影响我 国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眼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流行病学调 查发现,病理性近视视网膜病变已成为我国不可逆性致盲眼病 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做好近视的防治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近视的定义、分类、临床表现和诊断要点 (一)定义 人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 在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 (二)分类 1.根据屈光成分分类: (1)屈光性近视:主要由于角膜或晶状体曲率过大或各屈 光成分之间组合异常,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基本 在正常范围。 (2)轴性近视:由于眼轴延长,眼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 角膜和晶状体等眼其他屈光成分基本在正常范围。 2.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类: (1)单纯性近视:大部分患者的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 慢,用适当的镜片即可将视力矫正至正常,其他视功能指标多 属正常。 (2) 病理性近视:视功能明显受损,远视力矫正多不理想, 近视力亦可异常,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病变,如近视弧形斑、 豹纹状眼底、黄斑部出血或形成新生血管膜,可发生形状不规 则的白色萎缩斑,或有色素沉着呈圆形黑色斑(Fuchs 斑) ;视 网膜周边部格子样变性、囊样变性;在年龄较轻时出现玻璃体 液化、混浊和玻璃体后脱离等。与正常人相比,发生视网膜脱 离、撕裂、裂孔、黄斑出血、新生血管和开角型青光眼的危险 性要大得多。常由于眼球前后径变长,眼球较突出,眼球后极 部扩张,形成后巩膜葡萄肿。伴有上述临床表现者为病理性近 视。 3.根据近视度数分类:低度近视:-0.50D~3.00D;中度近 视:-3.25D~6.00D;高度近视:>-6.00D。 (三)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 需要综合考虑视觉症状、屈光度和屈光成分等,还要考虑 到双眼视功能、近视性质、近视进展速度以及近视并发症等, 具体如下: 1.远距离视物模糊,近距离视力好,初期常有远距离视力 波动,注视远处物体时眯眼。 2.通过客观验光和主觉验光确定近视,并确定度数。 3.近视度数较高者,除远视力差外,常伴有夜间视力差、 飞蚊症、漂浮物、闪光感等症状,并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改 变。 二、近视的影响因素及预防 (一)环境因素 1.近距离工作:近距离工作被公认为是影响近视发生发展 的危险因素,与近视的发展呈正相关。除了近距离工作的总量 外,近距离工作持续时间(>45 分钟) 、阅读距离近(<33 厘 米)等也是近视的重要危险因素。 2.户外活动:户外活动时间与近视的发病率和进展量呈负 相关,是近视的一种保护因素。因此,提倡在学龄前如幼儿园 时期就开始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每天增加户 外活动 1 小时。 3.读写习惯:不良读写习惯是近视的危险因素。写字时歪 头、 握笔时指尖距笔尖近 (<2 厘米) 的青少年近视患病率较高。 应培养良好的读写习惯,握笔的指尖离笔尖一寸(3.3 厘米) 、 胸部离桌子一拳(6~7 厘米) ,书本离眼一尺(33 厘米) ,保持 读写坐姿端正,不在行走、坐车或躺卧时阅读。 4.采光照明:读写应在采光良好、照明充足的环境中进行, 桌面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 300 勒克斯(lux) ,并结合工作类 别和阅读字体大小进行调整,以避免眩光和视疲劳等。 5.眼保健操:眼保健操可让眼睛放松。临床研究表明,做 眼保健操相比不做眼保健操可以减少调节迟滞,改善主观视疲 劳感受,从而有助于控制近视。 6.其他:近视发生发展的其他环境因素可能还包括营养、 睡眠时间、微量元素、电子产品的使用等。 (二)遗传因素 对于单纯的低中度近视者,基因与环境共同作用导致近视 的进展。父母近视的青少年发生近视的风险明显增大,而且与 父母近视的度数呈正相关。目前已有较多近视相关基因的家系 研究、双生子研究及群体遗传学研究。对于高度近视,尤其是 病理性近视者,遗传因素的作用更为明显。因此近视的父母应 该更注意让孩子避免容易发生近视的环境因素。 三、近视的相关检查 从幼儿园时期,应定期检查孩子的视力、屈光度、眼轴长 度、角膜曲率和眼底等,建立儿童眼屈光发育档案,有助于早 期发现视力不良、有近视倾向和已近视的儿童,从而分档管理 并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对于有高度近视家族史的儿童应加强定 期随访,进行重点防控。 (一)一般检查 1.视力检查:视力检查是发现近视的第一步,通过视力检 查,可以简便迅速地将可疑近视与正常人区别开。视力检查应 在中等光亮度下进行,检查室的光线应较暗为宜。如采用后照 法(视力表灯箱、投影或视频视力表) ,建议标准视力表亮度为 80~320cd/m 。 目前, 视力表亮度为 160cd/m 作为使用标准而广 泛应用。由于在各种不同的投影机、灯箱和视频显示系统中很 22 难得到一个确定的亮度,临床上以 80~320cd/m 作为检测视力 表的亮度可能是比较合理和实用的。如采用直接照明法(印刷 视力表) ,建议照度为 200~700lux。根据选用的视力表规定来 设定检查距离。测量时遮盖对侧眼,注意不要眯眼、不要压迫 被遮盖眼。一般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时,让被检查者先看 清最大一行视标,如能辨认,则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将 较小视标指给被检查者看,直至查出能清楚辨认的最小一行视 标,至少能辨认出 1 行中的 3 个视标记录为准确结果。被检查 者读出每个视标的时间不得超过 5 秒。如估计被检查者视力尚 佳,则不必由最大一行视标查起,可酌情由较小字行开始。记 录和表达视力时,应当标注所采用的视力表类型。 学龄前儿童视力检查界值必须考虑年龄因素,中华医学会 眼科学分会斜视弱视学组提出,将不同年龄组儿童的正常视力 参考值下限定为:3~5 岁 0.5,6 岁以上 0.7。6 岁以上的学龄 期儿童, 裸眼视力如果低于小数视力 0.5 (即 LogMAR 视力 0.3) , 是怀疑屈光异常的标准。总之,裸眼视力低于同年龄正常儿童 的视力下限要怀疑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甚至弱视。 2.裂隙灯检查:了解眼睑、结膜、角膜、虹膜、前房、瞳 孔和晶状体等情况。 3.眼底检查:眼底检查包括彩色眼底照相、直接检眼镜检 查、间接检眼镜检查等。彩色眼底照相拍摄标准:应当以视盘 与黄斑的中间点为中心,曝光适中,对焦清晰。屈光度大于 2 -3.00DS 者或视网膜有近视病变 (如视盘旁萎缩弧、 豹纹状眼底、 黄斑部 Fuchs 斑、后巩膜葡萄肿、视网膜周边部眼底病变)者 应进行定期随访。 对于有漂浮物感或闪光感的近视患者,还应当散瞳后进行 直接、间接检眼镜检查,并可通过压迫巩膜来检查周边视网膜 是否有变性、裂孔等。特别是对下列情况应重点检查: (1)视力低下及视力矫正不能达到正常者。 (2)高度近视眼者。 (3)突发性的有细尘状感或合并有闪光感者。 (4)屈光间质不良有玻璃体色素沉积或玻璃体混浊者、高 度近视合并视网膜脱离的患者。其对侧眼的检查对发现新的病 变及其预防和治疗十分重要。 4.睫状肌麻痹验光检查:睫状肌麻痹验光即通常所说的散 瞳验光,是国际公认的诊断近视的金标准。建议 12 岁以下,尤 其是初次验光,或有远视、斜弱视和较大散光的儿童一定要进 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确诊近视需要配镜的儿童需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