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财务票证管理制度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财务票证管理制度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1 1 一、会计凭证管理一、会计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并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 入帐,违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壹千元以上的开支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壹千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 领 导审批后办理。 3、记帐凭证编制要及时,会计科目使用正确, 摘要简明、清晰,金额与原始 凭证一致。 4、通行费、路赔等收入存银行专户,无挫支、私存、挪用情况,违者停岗。 5、借支时需开借条,并由主管 领导签字后,向出纳借与借条数额一致的金 额,报帐时,凭借条和发票一同报销。 6、印鉴要分管,互相制约,保管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赔偿相应 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帐簿管理二、会计帐簿管理 1、帐簿启用时应在封面上注明帐簿名称,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 2、按规定正确结转承前页、过此页金额;正确结清月计、累计金额;错误更 改合规定,跳行、隔页按规定注销。 3、现金、银行存款 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余额不出红字,帐实相 符。 4、通行费、长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规定及时、足额上解。 5、根据银行结算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并做好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正确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报表管理三、会计报表管理 1、按省局规定的格式、种类编制报表。报表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 确,帐表相符,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年度报表做到有分析、建设;年报附详细全面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 封面有 领导、财务负责人、会计签章和单位行政公章,内容填写齐全。 3、不能提前赶编报表,表内各项数字符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对应一致。 四、票证管理四、票证管理 1、票管员应及时向省局领取票证,票证存放有序。费收员交接班领取票箱 时,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影响工作的停岗。 2、票管员及时填制各种日报、旬报、月报。数字准确、内容齐全,符合省局 有关要求。通行费、票证台帐登记及时,帐表相符。 3、日报按省局规定时间报出,月报按省局规定种类及时上报,违者按旷工一 天处理。 4、票证库存数与报表、台帐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五、食堂财务管理五、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统计食堂开支和收入,库存菜票、售出菜票、实际 发行菜票应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员须向财务报销购菜单,汇报食堂收入。食堂备用金 两千元,用于食堂开支,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3、发生客饭,需填写客饭单,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 领导签字,方可计入客饭 收入,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每月底要进行盘点,要求财务室、办公室和食堂人员参与,清点存货,汇 总开支与收入,食堂帐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财务票证管理制度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2 2 一、为了加强票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正确使用票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证是有价证据,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强化管理手段,规范经营行为, 搞好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票证管理必须坚持专人负责专人发放,专人核销,建立 票证明细登记,定期检查的原则。并实行缴旧领新制度,做到台帐登记清楚,票 款、帐票相符无差错,发放有计划,库存不积压,保证及时供应。 三、严格票据发放范围,必须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严禁票据一分为二 使用。各基层站票管员必须妥善保管票据。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严禁票据乱 扔乱放,以防丢失。 四、开据票据必须按项目填写清楚,严格执行政策,注明时间、开票人员的姓 名、单位,以便备查。同时开票人必须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五、处罚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做到开票、缴款两分离,严禁工 作人员随意坐支、挪用。 六、票据作废必须所长签字同意,财务股、县所票管员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 关。 七、营运证工本费收取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发放人情证。 八、财务股和县所票管员每月对各基层站、队、股所领票据缴销使用情况严格 核查,每月将票款使用情况上报所长。年终对所有票据核缴收回入库,发现问题要 如实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员发生变动,在互相交接时,必须签字交接清楚,以防 意外。 十、对不遵守、不执行票证管理制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开票不规范、票据管理混乱但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2)对开人情票、发人情证等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损失额小于 100 元)的, 给予相应损失额度 2 倍以上的罚款。 (3)对票据丢失、损毁的,站(队)负责人要负领导责任,并给予处罚相应 损失额(按票据最高价值计算)20%的经济处罚;给予票据管理人员或直接责任人 处罚相应损失额 80%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在全所大会上说明情况、作出检讨。损失 额超过 5000 元的;撤消站(队)负责人及票管人员职务,并给予党、政纪处分; (4)对中饱私襄、有意贪污、合伙贪污的工作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解 聘及贪污金额 2 倍以上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处理。 财务票证管理制度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3 3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明确责任,规范票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协会的实际情况,规范票据申领、使用和 回收等管理流程。 第三条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 金额的 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 90%)。 第四条财务部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第二章发票管理 第五条发票签发 5.1 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 (右上角填写)、单位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费用性质、申请人姓 名等,交财务主管审批、会计审核后领取。 5.2 若单位名称与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 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财务部方可开具发票。 5.3 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原签约单位的附加合同或加盖 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5.4 杜绝开无单位名称发票。 5.5 杜绝开无单位纳税号发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5.6 杜绝开单位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缩减单位名称。 5.7 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协会领导的批准后,才 能开具发票。 第六条发票填写。协会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 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协会发票专用章。不得涂 改、挖补或撕毁。 第七条废票处理。若因填错或其他原因需要将发票作废,应整套(存根联、发 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第八条发票领取。若业务人员需要借出发票,需有书面申请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批准;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收回。 第九条发票丢失。丢失发票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9.1 若丢失已经开出的发票,在对方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 额并加盖公章)后,协会方可提供加盖协会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发票 复印件盖章需由财务主管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9.2 若业务人员丢失空白发票,则按相应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条发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