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食品食材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投标方案 2021 年 目录 一、质量保障措施 ---------------------------------------------------------3 1、货物的来源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3 2、货物的加工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4 3、货物的包装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6 4、货物的保存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8 5、货物的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9 6、仓储制度 ---------------------------------------------------12 7、仓储管理方案 -----------------------------------------------14 8、货物包装及质量 ---------------------------------------------16 一、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的来源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如我公司中标后立即与各相关公司、基地联系,由其安排组织货源,严格执 行国家 食品生产标准,每一批次质检报告随货同行,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 食品质 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 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 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 印件存档备查, 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 产品生 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1、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2、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 4、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 有安全 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如违反上述条 款,一 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确保在与外部供方签订协议前,充分进行沟通,确保外部方提供的产品、 服务或 过程要求明确具体。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1)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要求; 2)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能够满足订单的需求; 3)外部供方与组织的接口; 4)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5)公司或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另外,针对本项目公司加强原材料采购、验收标准: 1、大米粮油类: (1)严格按照国际食品卫生要求; (2)保证产品为国家或当地知名品牌; (3)保证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4)等级为一级/一等。 2、牛奶: (1)保证产品为国家或当地知名品牌; (2)为大型商超在售款; (3)产品生产时间为48小时内 (4)非复原乳产品。 3、果蔬类: (1)采购自正规批发市场; (2)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 (3)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 (4)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 (5)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 针对本项目,公司保证采购方拥有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证照 齐全, 公司做到“来源可以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 隐患。严格按 照客户“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我公司承诺:若 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 证不相符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拒收。 2、货物的加工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的一 个重要 任务就是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加工安全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体系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了90余个 配套规章,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卫生监督 处罚等各方面的 管理。近些年,还颁布实施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餐 饮业和集体用餐运输单 位卫生规范》、 《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法规和规范。在加大食品生产 经营阶段的立法力度的同时,还颁布实施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条 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境 动植物检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 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等。 二、技术支撑体系 为做好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我国不断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监测和评估等 工作。 全国现有食品监测机构5000余家,通过完善检测方法、加强质量控制,检验能力不断提 高, 部分检测机构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监测网质控考核。 我国高 度重视危险性评估工作, 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和部分 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树脂及成型品 浸出物等的危险性评估;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 还专门开展了食品中微生物、食品中化 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等评 估。 三、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 为掌握全国食品安全状况,卫生部重点开展了食品监测工作,国家质检总局 建立了 食品安全风险闪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 测工作。卫生 部参照全球环境监测规划/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EMS / FOOD,开展了食品污染物和 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监测点已经覆盖15个 省区市8. 3亿人口,重点对 消费量较大的54种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进 行监测。 截止到2006年底,获得化学污染物监测数据40多万个,初步摸清了我国食 品中重 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及动态变化趋势。膳食和营养监测是监测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中 国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国性膳食与营养调查和三次总膳食研究工作 , 掌握了全国居民膳 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趋势。卫生部还根据监测发现的问 题发布了意麻子、霉变甘 蔗、河豚鱼、生食水产品、毒蘑菇等十余项食品安全预 警信息。农业部也建立了农产品质 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全国大中城市的蔬菜、 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行从生产 基地到市场环节的定期监督检测,并根 据监测结果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 跟踪检查, 有力地督促和引导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目前, 全国大部分省 (区、 市)也已开展省级例行 监测工作。质检总局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 统的建设, 目前 已经实现了对17个国家食品质检中心日常检验检测数据和22个省 (区、 市)监督 抽查数据的动态采集,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