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业务办公室管理制度
天源织造有限公司天源织造有限公司 行政业务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行政业务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 为了创造一个安全、 舒适、 健康的办公环境,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工作质 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第一条职业道德 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第二条第二条形象规范 (一)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不允许衣 着暴露、前卫或着运动装出现在办公场所。 (二)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三)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 纪的活动。 (四)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 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五)办公场所、业务往来推广使用普通话。 第二条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一)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 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 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 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四) 工作手机应 24 小时开机, 若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开机应事先告 知办公室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 (五)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整理好各自档 案卷宗。 (六)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看电视,炒股 票、打牌、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七)保守公司业务秘密和工艺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产品质量、 工艺、单价、资金等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解除上岗合同。 (八)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 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九)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 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福建省南安市天源织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1 天源织造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天源织造有限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购买管理购买管理 第一条第一条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 买。 第二条第二条办公用品管理实行需求审批、计划采购、入库建帐、领取登 记和使用专人负责制度。 第三条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 ,每月 25 日交配件仓库管理员, 由配件仓库管理员根据现有库存情况核定汇总后 报经理批准,再购置发放,并建立台帐。 第四条第四条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配件仓库管理员报经理同意后采 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第五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 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六条第六条办公用品入库前,配件仓库管理员应认真检查验收,建帐登 记,妥善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 换或退货手续。 第二章第二章领取及使用领取及使用 第七条第七条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第八条第八条购置回的办公用品存放配件仓库统一管理、登记和发放。 第九条第九条配件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 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第十条第十条已配发的各种工作用具和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 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领用办公用品用具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填写《办公用品 申请(领用)表》 。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办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专人专管,禁止其他 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 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公用复印机、传真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 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 期做好登记。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 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 (消耗品除外) , 并填写 《物品交接表》 。 第十五条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 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时,使用人应 填写《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 ,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并报经理同意后,到配件 仓库办理报废手续,由财务扣除损耗。 福建省南安市天源织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 3 天源织造有限公司天源织造有限公司 行政业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行政业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上下班遵守细则上下班遵守细则 第一条第一条业务部门员工应严格按作息时间出勤。 第二条第二条作息时间(星期六及星期日不上晚班): 上午 08:00-11:30;下午 14:00-18:00;晚上 18:30-20:00 第三条第三条打卡在上班时间 5 分钟后 15 分钟以内(包含)视为迟到, 15 分钟以上(不包括 15 分钟)视为旷工,迟到者视为旷职半日论。 第四条第四条打卡在下班时间 5 分钟后 15 分钟以内(包含)视为早退, 15 分钟以上(不包括 15 分钟)视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 第五条第五条迟到早退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当月累计 3 次一下 (包含 3 次)的不予处罚。 第六条第六条当月累计旷工 3 次以上(不包含 3 次)视为自动离职,不予 结算工资。 第二章第二章考勤打卡管理考勤打卡管理 第七条第七条 业务部门所有员上下班均需打考勤卡。 第八条第八条 业务部门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 毕才予打卡。 第九条第九条 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 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十条第十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替他人,他人代替打卡。 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第一次予以罚款 100 元,第二次予以予 罚款 300 元;第三次予开除,且不予结算工资。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 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考勤管理人员将其出入时间,准确记录 在案。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上下班忘记打卡者, 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 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十三条 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 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第三章第三章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制度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 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批准权限 (一)员工请假不超过 12 小时,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12 小时需报 总经理经理批准。 (二)请假人员应在离开岗位前应知会与之有业务关联的人员,做好 工作交接安排,并将个人去向告知办公室常驻人员。 (三)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出差 (一)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