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脑瘫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附件3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 一、康复对象一、康复对象 康复对象为符合项目要求的 7 岁以下脑瘫儿童。 二、康复时间二、康复时间 康复时间为 1 年,其中机构康复不少于 6 个月。 三、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三、康复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康复服务内容(一)康复服务内容 1、功能与能力评定:粗大运动、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 通、认知和社交六大领域进行评估。 2、康复计划与方案制定:长期目标、短期目标、训练方案和计 划。 3、综合性康复训练:粗大运动、精细动作、日常生活活动、语 言沟通、认知、社交六大领域的训练和教学。 4、辅助器具:常用的矫形器配置处方和训练,拐杖、助行器、 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配置建议和使用训练。 5、家长培训:脑瘫发生的原因、分类、康复基本原则与方法、 家庭日常生活康复训练、脑瘫儿童护理、有关福利制度和救助政策、 脑瘫儿童康复、教育资源等。 6、回访与家庭康复指导:通过深入家庭或利用电话、网络等途 径了解儿童康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给予针对性地辅导,协助解决有 1 关困难。 (二)工作要求(二)工作要求 1、承担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任务的部门(科室)应配有康复医师、 康复治疗师、幼儿教师或特教老师。 2、机构训练期间,应提供全日制的训练服务,有生活时段的训 练内容,包括洗漱、进饮、吃饭、穿脱衣物、入厕等生活活动训练。 3、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 每年不少于 4 次。 4、机构训练结束后,做好社区、家庭康复的计划安排,康复机 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进行康复指导, 应有随访记录,保证机构康 复与社区家庭康复的有效衔接。 四、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质量控制四、脑瘫儿童综合康复质量控制 1、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 100% 2、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3、矫形器装配率≥60% 4、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 5、家长培训率 100% 6、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0% 7、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 五、检查评估五、检查评估 中国残联结合项目的中期和末期检查, 对定点机构任务完成情况 2 进行抽查, 各省康复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定点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对于不能达到脑瘫 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服务规范的单位适时调整, 保证康复工作的质量和 效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