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共7】
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内容摘要】 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加强各县(市)区 特警突击队建设,切实提升各县(市)区特警突击队的训练水平 和战斗力,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能够快速反应和果断处 置, 一、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比武竞赛活动的 各项组织、评比工作,支队成立全市特警系统突击队比武竞赛活 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政委担任, 二、比武竞赛单位及人员组成,比武竞赛代表队由市特警支 队与各县(市)区 7 个单位组成,参赛人员为公安局正式民警, 参赛人员均可通过选拔组成, 三、比武时间和地点,此次比武拟定于 9 月底在市局警训支 队训练场地举行, 四、比武内容,此次考核比武活动有三项内容,各代表队 8 名参赛队员按要求参加各项目比武, 1、88 式狙击枪射击, 2、单兵综合技能, 3、警组协同技能, 五、比武规则。 第 1 页 共 8 页 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各县(市)区特 警突击队建设,切实提升各县(市)区特警突击队的训练水平和 战斗力,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能够快速反应和果断处置。 按照省厅要求,市局拟定于 9 月底开展全市特警系统突击队比武 竞赛活动,为确保比武竞赛活动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此方案。 一、比武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比武竞赛活动的各 项组织、评比工作,支队成立全市特警系统突击队比武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政委担任。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支队长担任,具体负责比武竞赛活动的 组织实施。 二、比武竞赛单位及人员组成 比武竞赛代表队由市特警支队 与各县(市)区 7 个单位组成,参赛人员为公安局正式民警,参 赛人员均可通过选拔组成。每个代表队由 8 人组成,其中狙击手 编号为 1-3 号,突击队员编号为 4-8 号。支队与各县(市)区代 表队总参赛人数为 56 人。 三、比武时间和地点 此次比武拟定于 9 月底在市局警训支队 训练场地举行。 四、比武内容 此次考核比武活动有三项内容,各代表队 8 名 参赛队员按要求参加各项目比武。 1、88 式狙击枪射击。由 1-3 号队员参加。 2、单兵综合技能。由 4-8 号队员参加。 第 2 页 共 8 页 3、警组协同技能。各市从 8 名队员中自定 5 名队员参加,并 另确定一名指挥员。 五、比武规则 (一)参赛人员在参加各项比武前必须携带本人警官证和身 份证到检录处检录,不按规定检录的按弃权处理。 (二)参赛人员着特警长袖作训服、防弹头盔、头套、护目 镜、战术背心,战术护肘护膝、黑色皮质作训靴、半指作训手 套。 (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否则取消比赛成 绩。 (四)参赛人员每完成一项比赛后,必须确认成绩并签字。 (五)比武过程中所用枪支、子弹及其它所需用品由参赛人 员自备;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弹药,如有多带弹药的,一经 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比赛中因器械故障影响成绩的,一律由个人 负责。 (六)竞赛中如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可向竞赛领导小组 申请仲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竞赛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请 后经会商做出裁决,所作裁决为最终裁决。 (七)竞赛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参赛 代表队该项比赛成绩及个人成绩,并立即通报全市。 (八)涉及比武竞赛活动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局特警支队负 责解释。 第 3 页 共 8 页 六、比武项目的条件和规则 (一)狙击小组射击 1、参赛人员:各市代表队 1-3 号队员。 2、射击条件: (1)使用武器:88 式狙击步枪及所配瞄准镜 (2)射击目标:模拟劫持人质靶,劫匪头部分区计环数 (3)射 击距离:100 米 (4)使用弹数:每人 1 发 (5)射击姿势:卧姿 有依托射击 (6)时间:30 秒 3、竞赛规则 (1)由各代表队 3 名参赛队员同时射击一个靶 标,1 号队员距离靶标位置为正前方 100 米,2 号、3 号队员分别 位于距离 1 号队员左右两侧 3 米位置。 (2)允许配带眼和耳的保护用具。 (3)3 名狙击手每人 1 发子弹。 (4)当裁判员下达“开始射击”指令后,开始计时,三名参 赛队员必须在 30 秒内完成射击;超时射击,裁判组将按超时发射 的弹数扣除与超时发射的弹数相同的最高环数。 (5)参赛队员射击完毕后,举手示意射击完毕,裁判员根据 最后一名参赛队员举手时间确定本组射击时间。 (6)在竞赛过程中,出现枪支走火情况,如果中靶,环数最 高成绩记为 0 环;如未中靶,该枪成绩以零环计;人质靶上无论 任何位置中弹,代表队此项比赛积分为 0 分。 (7)成绩评定:根据三名狙击手射击情况算出总环数,环数 相同的用时少者列前,列出比赛名次。 第 4 页 共 8 页 该项得分=7-比赛名次 (二)单兵综合技能 1、参赛人员:各代表队 4-8 号队员。 2、竞赛内容 参赛队员依次完成以下内容: (1)100 米障 碍:先后完成跨五步桩、壕沟、矮墙、高板跳台、独木桥、高 墙、低桩网。 (2)100 米 冲刺跑。 (3)登垂直梯上 10 米攀登楼,3 米垂直梯下和 7 米扶梯下。 (4)150 米冲刺跑。 (5)在指定位置,将子弹压入弹夹、上弹夹但不得上膛:95 式突击步枪三发弹;92 式手枪 2 个弹夹,每个弹夹内三发弹。 (6)全速前进 50 米后,在指定位置将 95 式突击步枪子弹上 膛并对 25 米外目标射击。 (7)全速前进 10 米 后,在指定位置一掩体后将 92 式手枪 子弹上膛,在掩体左侧采取站姿向目标靶射击 3 发子弹;更换弹 夹,将子弹上膛,在掩体右侧采取跪姿向目标靶射击 3 发子弹。 3、竞赛规则 (1)每名参赛队员全副武装,携带长枪、短 枪,不得携带弹夹和子弹。 (2)参赛队员在起点听见裁判员“开始”口令后,比赛开 始。 (3)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独立完成全程,否则成绩无 效。 第 5 页 共 8 页 (4)在规定时间内(待定)完成障碍、冲刺、攀登项目到达 装填弹夹区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该名队员不得进入最后射 击项目比赛,成绩以 0 环计算。 (5)在规定时间内(待定)完成全部科目,未按规定时间完 成的,该名队员超时射击无效,并扣除相应最高环数。 (6)95 突击步枪每击一个目标计 10 环,未击中计 0 环。 (7)成绩评定:以各市有效射击总环数排列名次,环数相同 时用时少者名次在前。 该项得分=7-比赛名次 (三)警组协同技能 1、参赛人员:各代表队从 1-8 号队员中自行确定 5 人参赛, 同时另外确定一人为现场指挥员,指挥员可以选择代表队以外人 员。 2、竞赛内容 (1)5 名参赛队员分为 4 组,第一组为手枪射 击组(1 人),第二组为攀登组(1 人),第三组为搜捕组(2 人),第四组为狙击组(1 人)。指挥员位于主席台上;5 名参赛 队员集中位于场地中心,距指挥员 120 米 处。全部指令均使用无 线对讲系统传递。 (2)指挥员“开始”命令下达后,手枪射击组和狙击组前往 各自射击地点,攀登组和搜捕组前往攀登楼下掩体内。 第 6 页 共 8 页 (3)手枪射击组突进至指定位置,领取弹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