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体验店合作协议
O2OO2O 社区体验店合作协议社区体验店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扩大“ “某平台” ”战略联盟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着互惠 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 渠道分销商——O2O 经销商,负责销售甲方产品以及合作招商等事宜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O2O O2O 合作微商授权、高级合作微商、社区体验店资质及合作微商授权、高级合作微商、社区体验店资质及 店补政策店补政策 1、甲方授权乙方为“某平台”合作 O2O 经销商,乙方承诺按照 本协议的条款履行相关约定义务。 授权日期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年 止,即至年月日终止. 2、 乙方承诺: 在成为 “某平台” 免费会员之后, 根据需求,在 “某 平台“商城购物商品后公司赠送满 300000$积分(金额大写叁拾万积 分整) ,乙方所购产品七日内可无条件退还,逾期甲方不予退还。为 了鼓励消费,乙方购物后赠送满 20 万现金积分,可申请一次 10 万现 金积分购物分期付款(见《 “某平台“借积分服务协议》 ) 。 3、乙方会员中心累计达到 30 万$积分,可申请开设“某平台” 社区体验店。 使用积分在网上签约,签约后享受开店政策及分利政策。 开设社区体验店,需得到甲方批准,根据甲方的开店标准和开店要求 申请, 申请批准后, 可签订协议并着手店铺装修开业准备等。 (见 《开 设“某平台”社区店的标准及要求》)。 4、 乙方具备甲方确立的开店标准,并经甲方审核授权可在甲方指 定区域开设实体社区体验店.乙方设实体社区体验店严格执行甲方各 项政策,经考核合格的,甲方给予乙方店面$积分的 4%补贴。 第二条、乙方招商签约及招商补助及分利政策第二条、乙方招商签约及招商补助及分利政策 (一) 分享签约 客户在乙方店铺消费,乙方需明码标价,正确引导,乙方为其下购 物订单,购物成功赠送$积分后,协助其在“某平台”官网的“某平 台”会员中心使用$积分签约. 1 (二)分享补助 1、客户在乙方店铺消费 ,乙方为其下购物订单,购物成功赠送 $积分后,甲方给予消费者$积分的 10%补助给乙方作为招商费用, 补助按缴纳购物款后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以商城现金积分形 式发放给乙方。 (三) 分利政策 2、甲方同意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将本项目毛利润的 30%折合现 金积分作为分利,按照本条款规定的分利政策标准给予乙方分利, 本 项目利润包括: (1)电商利润: “某平台”电子商城利润; (2)体验店利润:“某平台”线下 O2O 店利润; (3)厂家返利:与“某平台”合作的商品厂家,因为“某平台“完 成其销售目标,按照约定给予“某平台”的返利; (4)品牌进店费:各厂商商品入驻“某平台”线上电子商城和线 下 O2O 店,按照合同约定向“某平台“支付的进店费、促销人员费、 广告宣传费等收益; (5)合作商家利润:各城市与“某平台”建立商业生态联盟的商 家(餐饮、酒店、美发、美容、足疗、度假村、医院、培训学校等) , 根据“某平台”会员创造的消费额,按照约定给予“某平台”的返利。 3、甲方按照上述公司毛利润的30%,对合作 O2O 经销商(乙方) 进行加权平均分利,每月 10 号、20 号、月底三期结算分利,每月 5 号、15 号、25 号发放,以商城现金积分形式发放。如果有借积分10 万,借积分统一分 10 期还积分,每月还积分额为借出额的十分之一 (见《 “某平台”借积分服务协议》)。 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升级消费商和消费家及待遇乙方升级消费商和消费家及待遇 1、按甲方的招商考核标准,乙方分享创业额达到 8 万以上 300 万以下,甲方授予乙方为消费商资格; 乙方分享创业额达到 300 万元 以上,甲方授予乙方为消费家资格。 2、甲方将拿出公司毛利润的 20%,给予消费商及消费家进行奖 励。每月以商城现金积分发放,并根据每个消费商及消费家为公司招 商的贡献比例,享受不同的分利和待遇。 2 第四条、货物及运输第四条、货物及运输 1、甲方执行款到发货政策: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 单,提供所需产品型号或具体要求,并提供订单发生金额的有效付款 凭证,订单需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指乙方货款到达甲方指定支付宝或 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后,安排在 3 日内发货,并事先通知乙方。 3、当乙方免费注册成为“某平台”会员,根据需求购物,货物运 输费用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特殊商品除外)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由甲 方负责与物流公司签订。 4、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核对托运单上的件数及销售清单上的 明细,无异议提货后出现的错误,甲方不予负责。如在运输途中乙方 的产品出现破损,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追究货运公司、 保险公司的赔 偿责任. 产品只有在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可以返厂维修或更换, 其 它任何情况甲方不对乙方进货产品实行换货退货,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 除外。 第五条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权利: 1.1、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1.2、销售客户的查询权. 1.3、对乙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2、乙方权利: 2。 1、 享有 “ “某平台” ” 战略联盟企业生产的商品的网络经销权。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有偿提供相关销售推广道具和营销活动 方案。 第六条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1、向乙方提供已经具备的用于销售方面的各种宣传资料以及 定期市场营销的专业培训。 1。2、协助乙方开拓市场并及时处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 3、 应随时将对产品所做的一切改进以及新开发产品通知乙方。 3 1。4、应及时将甲方将要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通知乙方。 2、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营销模式、销售政策 及制度。 2。2、乙方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2.3、无条件支持并参与甲方会议、活动等。 2.4、 乙方的推广宣传方式要合法,不能以任何非法或损害甲方或 产品生产商权益的方式进行违法推广. 第七条第七条 约束条款约束条款 乙方在甲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保证价格体系、营销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样品 的陈列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 权责令其定期改正并有权处以乙方一千元以上的罚款, 直至撤销对乙 方从事甲方业务之授权,具体金额按照实际核算或遵照甲方有关管理 制度。 2、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 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2。1、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2。2、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2.3、对客户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4、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2。5、服务不达标造成消费者投诉,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声誉的。 2.6、其他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范及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 约定规范,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第八条 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提供的各类产品或服务,应确保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凡发现产品和服务的品质问题,由乙方按规定时间十天内 通知甲方,以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