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状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诉状 1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于 之前搬出租赁房屋;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xx 元(暂计算至起诉之日,实 际应计算至被告搬迁之日); (计算方式:从20 xx 年 1 月 1 日计算至起诉之日 20 xx 年 5 月 26 日共 145 天,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日租金 5 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 条约定按五倍租金计算违约金,145 天*平方米*5 元/平方米*5 倍=xx 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电费 共计元; 4、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 xx 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 路*号共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 5 元/平方米,租期从 20 xx 年 1 月 1 日至 20 xx 年 12 月 31 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 20 xx 年 10 月 22 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 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 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 xx 年 12 月 26 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 达了书面通知, 要求被告于 20 xx 年 1 月 24 日前搬出租赁房屋。 此后, 原告又于 20 xx 年 1 月 23 日和 2 月 13 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 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依租赁合同第十条第二项约定, 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租赁 物,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 暂 计算至起诉之日为 xx 元。被告尚拖欠水电费元,应一并支付。 原告认为,被告逾期拒绝搬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诉至贵院, 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 xx 年 5 月 26 日 2 原告性别年 月 出 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告,年 月出生,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 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 年 月至被告归还房产 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 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 告违约金 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 有的位于 C 小区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租赁期共 个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年租金总 元整。甲 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 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 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 借, 拆改变动房屋结构;(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 动;(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 ;(4)下期房屋租 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 被告却 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年 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 经 原告追讨后补交上。年 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 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第 5 条第 4 款之约定, 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 1 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 知 1 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 年 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现依 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 条第 4 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 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 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3 原告:xxx,男,19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 省 xx 市 xx 县 xx 镇 xx 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19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 省 xx 市 xx 县 xx 镇 xx 号。 诉讼请求: 1、终止原告、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搬离上海市xx 路 xx 号门面房。 2、判令被告支付支付违约金**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 xx 年 10 月 9 日,原告将上海市xx 路 xx 号门面房租给被告使 用,当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人民币 xx 元。支付方式:租 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 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 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 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 月 20 日,原告发现被告将系争房屋租给第三人,原告立即通 知被告不得转租,但被告不予理睬。第三人从事广告印刷制作,油墨 味很浓,且经常销毁废旧油墨,纸张,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安全。 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被告,并要求被告将所有物 品搬走, 但被告无视原告的解除协议决定, 仍然不愿意交出店面钥匙, 拒绝搬走。 原告无奈, 只得提起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 xx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