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价细则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 一、公共部分(600 分) 包括: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八个方面”。 类别评估项目评估内容 分值 (分) 评估标准 自评初审评定 (分)(分)(分) 否决 (一) 主 体 合 法 1. 证 照 齐 全 有 效 2.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核 准 许 可 范 围 3. 转 让 、 出 租 证 照 行 为 小计 (1)安全生产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1. 无证照,予以取缔; 30 2. 证照不齐或过期无效,为D 级。 30是 (2)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 (3)是否有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行为 —— 10超范围生产经营,每项扣5 分 10 50 违规转让、出租,予以取缔 —— 是 (50 分) (二) 1.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设 备 设 施 (1)新 改 扩 建 工 程 安 全 设 施 执 行 “ 三 同 时 ” (2) 按 规 定 完 成 设 立 审 查 、 安 全 预 评 价 报 告 备 案 、 安 全 设 施 设 计 审 查 及 安 全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1) 制 定 安 全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 台 帐 ; (2) 安 全 设 备 必 须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 、 保 养 , 并 定 期 检 测 , 保 证 正 常 运 转 ; (3)维 护 、 保 养 、 检 测 人 员 签 字 , 作 好 记 录 ; 1. 无 设 计 , 扣20分 ; 2.设 计 、 安 装 或 监 理 单 位 无 相 应 资 质 , 各 扣20分 ; 30 3. 试 生 产 未 备 案 批 复 试 生 产 , 扣20 分 ; 4.未 按 设计 施 工、 验 收, 各扣 10 分; 1. 无 管 理 制 度 , 扣25分 ; 2. 未 建 台 帐 , 无 记 录 各 扣5分 ; 3. 主 要 设 备 不 能 运 转 , 扣10分 ; 4. 设 备 维 护 工 作 不 到 位 , 扣10分 ; 5. 特 种 设 备 未 登 记 、 检 验 或 校 验 的 , 扣20分 ; 超 出 有 效 期 使 用 的 , 扣20 分 ; (100 分) 2.设备设施 运行管理 35 (4) 特 种 设 备 及 安 全 附 件 依 法 进 行 使 用 登 记 、 定 期 检 验 或 校 验 ,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 (5) 禁 止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的 安 全 工 艺 及 设 备 。 类别评估项目评估内容 分值 (分) 评估标准 6. 未 登 记 、 校 验 、 鉴 定 扣10分 ; 7. 特 种 设 备 超 出 有 效 期 , 扣10分 ; 8. 使 用 违 禁 设 备 、 工 艺 , 扣10分 。 自评初审评定 (分)(分)(分) 否决 (1) 企 业 建 筑 工 程 经 消 防 部 门 认 可 。 (2) 消 防 间 距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标 准 ; 消 防 通 道 畅 通 ;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标 准 。 (3) 按 规 定 要 求 配 置 消 防 设 施 且 保 持 应 急 状 态 。 (二) 3.消防设施 设 备 设 施 (4) 生 产 设 备 、 作 业 场 所 、 仓 库 等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安 装 齐 全 , 按 规 定 使 用 检 测 报 警 仪 、 防 火 防 爆 装 置 、 联 锁 装 置 等 安 全 保 护 装 置 。 (5) 电 气 设 备 选 用 和 临 时 电 线 架 设 符 合 标 准 。 (6)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选 址 、 建 构 筑 物 、 疏 散 设 施 、 内 装 修 、 电 气 防 火 等 符 合 消 防 要 求 。 (7) 不 存 在 “ 三 合 一 ” 厂 房 。 (1) 未 经 消 防 部 门 认 可 的 扣20分 ; (2) 存 在 “ 三 合 一 ” 厂 房 的 扣20份 , 为D级 ; 20 评 (3) 未 按 规 定 配 齐 消 防 设 施20分 ; (4) 其 余 每 项 ( 处 ) 不 合 格 扣5分 。 (100 分) (1)建 立 设 备 报 废 管 理 制 度 ; 4.生产设施拆 (2)拆 除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应 按 规 定 处 置 ; 除报废管理(3) 涉 及 危 险 品 应 制 定 危 险 物 品 处 置 方 案 和 应 急 措 施 , 按 规 定 组 织 实 施 。 小计—— 1. 无制度,扣 5 分; 2. 未按规定处置,扣10 分; 3.涉及危险物品无处置方案和应 15 急措施,扣 5 分; 4. 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扣10 分。 100—— 类别评估项目 1. 安 全 费 用 评估内容 (1)按 规 定 提 取 和 使 用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 (2)纳 入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 专 款 专 用 。 (1) 依 法 为 从 业 人 员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 (2) 高 危 企 业 必 须 参 加 责 任 保 险 。 (1)按 规 定 存 储 和 使 用 ; (2)煤 矿 、 非 煤 企 业 缴 纳 环 保 治 理 金 。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经 费 、 列 支 情 况 。 ——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强 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 分值 (分) 评估标准 1. 无 计 划 或 使 用 记 录 各 扣10分 ; 2. 专 款 未 专 用 , 扣20分 。 1. 未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 扣10分 ; 2. 未 参 加 责 任 保 险 , 扣10分 。 1. 未 按 规 定 存 储 、 使 用 各 扣10分 ; 2. 矿 山 未 缴 环 保 治 理 金 的 扣10分 。 无 未 提 足 经 费 、 无 记 录 扣5分 ; 未 专 款 专 用10分 。 —— 自评初审评定 (分)(分)(分) 否决 45 20 是 (三) 2. 安 全 保 险 安 全 投 3. 风 险 抵 押 金 入 (100 分) 4. 培 训 经 费 小计 20 15 100 1.管理机构 1. 未按规定设置,扣10 分; 10 2. 机构设置不规范,扣5 分。 2.人员配备 (四) 机 构 人 员 (1)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 (2) 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3) 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1)明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职 责,落实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20 2. 配备不到位,缺1 名扣 5 分。 1. 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 全工程师、兼职安全员,扣10 分; (50 分) 1. 缺一项责任制度,扣10 分;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扣10 (2)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 分; 3.健全责任制 责;20 3. 目标责任内容不全,扣5 分; (3)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 责任不清、不规范,扣5 分; 5. 未建立考核机制,扣10 分。 (4)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5)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 小计——50—— 类别评估项目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