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考研法理学周永坤笔记
苏州大学考研苏州大学考研 法理学笔记法理学笔记 (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 )) 第一章 法学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学研究些什么或研究的客体问题。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法学的研究 对象是 “法律” 这一点存在高度共识, 但在具体的研究对象方面又存在分歧, 特别是在对 “法 律”这一概念外延的把握上存在差异。 对中国古代学者来说, “法律”就是指国家制定的强制性的规则或命令,或仅指国家法、 制定法,最多包括国家认可的习惯法。 在西方, “法律” 这个词从古希腊、 古罗马开始就不单单指国家制定的法, 它也包括习惯、 正义在内;不单单指一国的法律, 而且包括不同国家共同适用的法律; 不单单指国家内的法 律,而且指国家间的法律。 与此相关联,不同学派在研究的侧重点方面也存在分歧。 具有价值法学倾向的法学家侧重于寻找法律的最高价值或最高目标, 探究法与道德、 法与正 义的联系,探究法律的一般原则,探究良法的标准,探究作为法律之源的自然理性、人性、 神的理性等。 具有规范法学倾向的人则认为法学应着重研究实在法, 特别是研究国家法的规范及其结构要 素,尤其应当注重对各种法律概念的分析。至于正义问题,那是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 不是法律“是什么”的问题,这当由伦理学去研究。 具有社会法学倾向的人则主张对社会中“活法”的研究, 应当研究法与社会的关系、发的功 能、法的实际效果,研究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等等。 我认为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这里的法律是广泛意义上的法律,包括国家制定法,习惯、 正义,同时也包括国际法。 2、法学的性质 法学的性质问题研究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把法学称为“法律科学”是“科学泛化”的 产物。法学不属于科学。德国法学家基尔希曼1847 年针对概念法学和历史法学,否定法学 的科学性与有用性。 基于这样的表述,从知识分类学的角度出发,法学是规范学科。规范学科追求善,即公平, 正义。 3、法学体系与结构 法学包括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法哲学) 、法史学、比较法学(含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其中法 史学包括法思想史与法制度史; 法思想史同样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与国外法律思想史; 法制 度史包括中国法律制度史与国外法律制度史。 应用法学包括国内法学(含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三大诉讼法学 和其他边缘学科)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外国法学(含外国 的部门法学,也可将其归入比较法学范围) 、超国家法学(主要指欧盟法学) 。 (二)法学的目的和功能 1、法学的目的 法学研究的目的即法学家研究工作的主观目标。 从实然的角度看, 法学研究有三大目的, 各家的侧重点各有不同。 一是伦理目的, 即为了发现或探究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原则, 为公正安排社会关系及公平 解决社会纷争找到合理的交往模式或法律框架。 二是科学目的,即法学研究追求的是发现法律,认识法律本来面目。 三是政治目的,即法学研究为了给统治者的统治出谋划策, 或者相反:法学研究的目的 在于证明、揭露法律的毛病从而在政治上否定它。 区分“事实上法学研究的目的”和“法学研究的应然目的” 。前者因人而异,因社会而 异,因而良莠不齐。 法学的应然目的是“法学作为公平正义的学问” 改革开放以来,有良知的学者纷纷以马克思主义 “人的自由与解放”为法学研究的根本 目的。 2、法学的功能 法学的功能是指法学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中国的法学起码从开始就是政治统治的一部分, 是政治统治的工具。 在西方,法学存在 于民间,它是众多民间的言说,它是公民社会约束政治统治的工具。 具体说来,在正常的社会中法学的功能主要有: 第一、指导立法司法实践。法学家通过理论研究和直接参加立法实践, 将社会规则和原 则系统化,或将它们加以改造,从而提高法律的合理性、确定性程度。 第二、填补实在法的空白,纠正实在法的讹误; 第三、创造和传播法观念,使法思想不断合理化与系统化; 第四、培养法律人才。 (三)法学方法 1、法学方法是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方法 法学研究的方法不仅涉及如何正确认识法律的问题, 而且关涉如何正当地评价法律、 公 正地践行法律的问题。这样,法学方法就逐渐扩充成为一个知识体系,它有三个层面: 第一,哲学层面或方法层面的方法。这一层的“法学方法”研究法学方法问题的一般知 识,研究法学方法的本体问题, 研究法学研究中自然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的异同, 研究 在追求真、善、美的道路上何种方法是不可取的,研究方法宽容的哲理等等。 第二,法学理论研究使用的方法, 这一层面上的方法包括实证分析和价值评价两种, 以 及这两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或延伸——比较方法。 第三,法律方法即法律实践的方法。 “法律方法”是“法学方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广 义的法律方法包括立法的方法、执法的方法、从事法律行为的方法(例如法律谈判的方法、 订立合同的方法等等) 、法律文书的书写方法,当然还有审判的方法。 2、法学方法的意义 ①保障个案正义。 法律是一般规则或原则, 将它适用案件才能保障立法中的正义在司法 中得到贯彻。要正确适用法律,离不开方法的规制。 ②对法行为(法律实践)有规范意义,它是法律人的“道德圣典”和行为手册,它主要 规定哪些行为是不许可的。对于法学研究而言,他规定哪些基本假设是不许可的。 ③评价功能和文明积累功能, 法学方法中内涵的现代方法中的反思性, 使非文明的理论 与实践得以扬弃,从而提升文明。 ④使法律成为一项专门职业; 法律方法是法律成为一项专门的职业, 它的进一步社会影 响就是法律日益精密,正义日益明确。 ⑤它使法律人群体得以形成并获得相对独立性。 法律人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他的利益在 于法律及其本身的权威,在于对真和善的追求。 ⑥为全球法律人之间的认同和构成提供标识与手段。 3、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的第二个层面, 法学研究方法有实证分析、 价值分析和比较研 究三种。 ①实证分析方法 实证分析方法是“科学学科”研究的主要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的特点有二:通过对经验 事实的观察、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 在事实领域之外, 则运用逻辑和纯 数学知识。 实证分析方法有各种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规范分析实证方法。 这是法学研究中最基本的方法之一, 主要是通过对法律文件或 事实的分析从而找出法律的含义,抽象出法律的规则和原则。 二是社会调查的方法。 社会调查的方法是社会学研究的主要方法。 在法学中主要指通过 对与法律有关的社会事实作调查并进行实证分析作出结论的方法。 三是历史考察的方法。历史考察的方法是实证分析方法在历史领域的延伸。 四是经济分析方法。 经济分析方法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来阐述法律领域中的各 种争议和问题的方法。 ②价值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是相对于实证分析而言的方法, 实证分析是对法律实在的分析, 而价值分析则 是对法律的价值评估。 ③比较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的方法是实证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的综合运用。 比较研究包括实证分析和价值 分析两种方法,比较研究不但包括对法律的实在比较,也包括对法律价值的比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