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法律法规
医疗法律法规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医疗法律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何时起施行? 答:于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何为医疗事故? 答: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事故分几级几等,各级内容如何? 答:卫生部将医疗事故拟分为四级十一等。 其中一级为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甲、乙等;二级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三级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分甲、乙、丙、丁等;四级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4、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答: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完成。 5、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如何报告? 答: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 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 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 者通报、解释。 6、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几种? 答:1、协商;2、民事诉讼;3、行政解决; 7、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内容包括哪些? 答:(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 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 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 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 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它材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2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8、有哪几种情形不属医疗事故? 答:(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 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 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 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9、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损害,在多少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申 请有效? 答:一年内 10、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哪些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答:(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 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11、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怎样处理? 答:可责令暂停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12、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 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13、如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争议时,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 医疗机构保管。 14、如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如何处理实物? 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检 验的,应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双方无法共同指定 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15、当事人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几日起提交有关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答:应在 10 日内。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3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16、医学会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答:(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 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 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答: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 病历资料。 18、在患者有权复印病历时,应如何操作? 答:患者提出要求复印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 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复 印工本费。 19、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 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在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哪 些引起? 答:(1)在纯技术性问题上坚持以医生意见为主;(2)涉及美容及生活观念上的问题,可 以病人意见为主;(3)注意告知语言的艺术性;(4)涉及病人隐私应注意告知对象。 20、发生哪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答:(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2)导致 3 人以上人身损害后 果;(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形。 21、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主观病历资料应如何处理? 答: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资料的封存和启封后必须是医患双方均有2 人以上在场,封存的 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22、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尸体的处理及存放时间怎样? 答: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 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 日,尸检应经死者亲属同意并签字。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 周。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4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23、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如何做? 答: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 的申请。 24、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成员条件怎样? 答:(1)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品德;(2)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 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 年以上。 25、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怎样组成? 答: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组成专家组人数为单数,涉及主要学科的 专家一般不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